“天气预报说有雨,他想抢着把活干完,第二天跟子女们团聚过中秋。”
这是湖北荆门的成先生对媒体说的第一句话,他的弟弟成某,64岁,在中秋节凌晨下地干活时,被人用气枪打死在自家田里。
一个想过中秋节的农民,倒在了自己种了半辈子的土地上,而开枪的人,据说是“误把老人当成了猎物”。
事情发生在2026年9月25日,中秋节当天凌晨,成某是荆门麻城镇的农民,两个女儿成家后住在市区,老两口守着老家十几亩农田,中秋前,女儿们约好当天接老人到市里过节。
但天气预报说最近要下雨,成某想着,得赶在雨来之前把地里的活干完,第二天才能安安心心去跟孩子们团聚。
凌晨三点,他戴着头灯出了门,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头灯的光斑,在黑暗的田野里,被另一个人当成了猎物的“眼睛”。
成某的家人后来调看了监控,监控显示,大概凌晨三点,成某头灯的光斑熄灭了,几分钟后,一辆皮卡车开了过来,在附近停了三到四分钟,然后开走了,头灯灭了,皮卡车来了,又走了。
早上六点左右,成某的女婿接到警方电话,说成某遭到了枪击,家属赶到现场时,成某“躺在自家田里,身边淌着血”。
警方告诉家属,附近村庄有一名男子报警自首,自称误将成某当作猎物开枪射击了。
殡仪馆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写得很冰冷:成某“遭他人持枪射击铅弹击中,导致心包填塞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但家属查看遗体时,发现了一个让所有人心里一沉的事实:成某身上有两处枪击贯穿伤,左侧大腿一处,右肩膀至左胸一处,一枪,可能是“误击”,两枪呢?
成先生面对媒体,把心里的疑问全倒了出来:“枪是什么枪、从哪里来的、当时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有两处枪伤、谁拨打了急救电话,目前警方都没有告知我们。”
他还说,监控里看到,开枪者跑了之后又返回了现场,救护车是在接到急救电话约一小时后才赶到的。
头灯三点头灭,皮卡车来,人跑了又回来,救护车一小时后到,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嫌疑人自首后,给出的说法是“误将老人当作猎物”,这个说法,家属不信,很多看到新闻的网友也不信,一个戴着头灯、在自家田里弯腰干活的农民,和一个野生动物,差别真的有那么小吗?
2025年江西南昌发生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事,一名54岁的农民工在工地附近如厕时,被两名持气枪打猎的村民误当成猎物射杀身亡。
两起案件,同样的配方,非法持有的气枪,夜间狩猎,把人当成猎物。
但南昌那起案件里,死者是被“误认为猎物”,湖北这起案件里,成某身上是两处枪伤,第一枪打中左大腿,人可能会倒地,第二枪从右肩膀贯穿到左胸,这一枪,是致命的。
如果真的是“误击”,第一枪之后,开枪的人难道没有听到呼救声?没有看到头灯下面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些问题,目前只有嫌疑人自己知道答案。
警方确认,涉案枪支是一支气枪。
很多人对“气枪”有一个误解,觉得它“威力不大”,但根据中国的枪支认定标准,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气枪,就已经被法律认定为“枪支”。
近距离射击,一支气枪发射的铅弹足以打穿人的胸腔。
成某的死因就是证明:铅弹贯穿胸腔,心包填塞,急性失血性休克,从被击中到死亡,可能只有短短几分钟。
而这支气枪,从哪里来的?是私藏的,还是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警方目前没有公布。
湖北今年六月刚发过通告,要求群众上交非法枪爆物品,荆门当地这些年也没少搞缉枪治爆,但气枪照样在夜里响了。
一支气枪,黑市上能买到,网上能买到配件自己攒,一万多块钱就能搞出一支来,它被造出来说是“打鸟”的,最后打死的是人。
嫌疑人主动报警自首了,这在法律上,确实是一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自首”不等于“没事”。
家属的疑问还在:为什么会有两枪?如果第一枪真的是“误击”,第二枪怎么解释?如果两枪都是“误击”,那这个人当时到底在瞄什么?如果第一枪之后他意识到打错了人,为什么没有立即施救?
这些问题,不是一句“误当猎物”就能糊弄过去的。
成先生对媒体说得很克制,但字字扎心:“目前警方都没有告知我们。”
一个64岁的农民,凌晨三点爬起来干活,是因为心疼那点庄稼,怕雨来了误了秋播,他想着第二天跟孩子们吃顿中秋饭,结果他倒在自家田里,身上两个窟窿,等了一个小时才等来救护车。
这起案件,目前警方还在调查中,涉案枪支是一支气枪,嫌疑人已自首,但有些事情,不需要等调查结果就能看明白。
一个在自家田里干活的农民,因为戴着头灯,被当成了猎物,这不是“意外”,这是一个本不该发生的悲剧,非法持有的气枪在夜里响,响一次,就可能要一个人的命。
成某没能吃上那顿中秋饭,他的家人等来的不是团圆,是殡仪馆的一张死亡证明。
开枪的人说自己“误把老人当猎物”,但成某不是猎物,他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一个想过中秋节的农民。
那两枪到底是怎么回事,希望警方能查清楚,给家属一个交代。
毕竟,一个人在自家田里干活,不应该担心被当成猎物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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