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部分劳动者存在误区,认为只要人在单位、在上班期间受的伤,就理所当然属于工伤,单位必须赔偿。其实不然。工伤认定有严格标准,不是“在公司受伤”一句话就能定性的,核心要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的结合情况。

一、故意犯罪受伤的,不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例如,为盗取公司财物,某职工翻入办公楼,不慎从楼上坠落摔伤,其伤害结果与故意犯罪行为相关,不算工伤。需要注意的是,故意犯罪的认定必须以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为准。

二、醉酒或吸毒受伤的,不算

因酒后在工作中摔伤,或吸毒后上班,因产生幻觉引发事故,不能算作工伤。

实操难点:同事反映“他中午喝了酒”,但没有血液检测报告,仅凭“闻到酒味”或“脸红”能认定醉酒吗?一般不能。仅凭证人证言认定醉酒,相关部门通常不予支持。醉酒的认定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公安机关的检测记录为依据。

三、自残或自杀的,不算

故意伤害自己的行为,无论发生在哪里、是否在上班时间,都不能算工伤。但实操难点在于:用人单位主张系自残或自杀的,需要提供充分证据,如监控录像显示当事人有意从高处跳下,或有遗书等。

四、办私事受伤的,不算

这是最常见也最容易产生争议的一类。上班时间偷偷溜出去取私人快递,在楼梯上摔骨折了——因取私人快递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一般不算工伤。反之,如果是受领导指派去取文件,途中摔倒受伤,则属于工作原因,算工伤。

判断标准很明确:当时所做的事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

五、非工作时间受伤的,一般不算

午休时间在公司食堂吃饭被食物噎住受伤,算不算工伤?

多数法院认为午休属于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在食堂吃饭是日常工作生活需要,算工伤。但也有法院认为午休不算工作时间,不算工伤。

下班后留在办公室加班时摔倒,算不算工伤?算。虽然过了下班时间,但是在加班,仍然属于工作时间。

周末来公司取东西(非领导安排)时摔伤,算不算?一般不算。你没有被安排加班,是自发去公司,不属于工作时间。

核心判断标准:当时是否在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

六、打架受伤的,要看起因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如保安拦住闯入者被打伤,算工伤。如果是与同事因私人恩怨打架受伤,伤害源于个人矛盾,不是履行工作职责,不算工伤。因工作安排引发的冲突则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