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10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成都大邑县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妥善化解业主张某与门窗加工商李某的尾款争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张某因房屋装修需要,委托本地加工商李某定制并安装住宅门窗。双方经口头协商确定门窗样式、材质及总价等内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完成后,张某验收时认为门窗接缝、漆面等工艺存在瑕疵,做工精细度未达到自身预期,拒绝支付剩余尾款。李某认为门窗整体可以正常使用,不存在实质性质量问题,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到大邑县法院。
承办法官前往现场查看门窗安装情况,结合本地门窗加工行业通行施工标准仔细甄别双方争议问题,明确本案中门窗仅存在细微工艺瑕疵,不影响整体使用功能,不属于根本性质量缺陷。随后,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组织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交易双方应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明确施工标准、验收规范、违约责任以及尾款支付条件,避免口头约定产生争议。业主验收时应理性区分细微工艺瑕疵与实质性质量缺陷,依法合理维权;承揽经营主体也应恪守服务准则,严控施工工艺与服务质量,秉持诚信履约原则开展经营,从源头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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