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0月12日至13日,安徽、贵州、广西、浙江、山东五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5起涉税中介违规帮助他人偷逃税案件。这是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第3次集中曝光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五起案件中,涉税中介有的编造虚假工资表、有的私户收款隐匿收入、有的伪造合同帮助虚开发票、有的注册空壳企业拆分收入——“花式节税”的背后,是税收大数据交叉比对下的精准锁定,以及中介与企业双双被追责的结局。

一、五起案件,五种“花式操作”

案例一:编造虚假工资表,“有账无人”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实际控制人张大宏,在为3户企业代理记账、申报纳税期间,主动提出“以虚列成本少缴税款”的税收策划方案,编造虚假员工工资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违规列支。税务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每家企业均有数十名"员工"不在办公场所、无考勤记录、无工作痕迹——“有账无人”。3户企业少缴税款339万元,宏宇事务所被罚款203.4万元。

案例二:私户收款+暂估入账,自身偷税还帮客户造假

贵州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凯,办公场所贴着两张微信收款码,长期通过自己及配偶的私人账户收取128.68万元代理服务费,仅就部分收入申报。同时,在明知代理企业邦大建筑多数成本凭证缺失的情况下,主动以“暂估入账”虚列成本,帮助企业虚假申报。凯辰公司自身偷税6.70万元、帮助代理企业少缴149.29万元,双双被追责。

案例三:伪造合同、虚开93份专票

广西柳州,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刘亚玲,通过虚构合同、出库单、虚估未开票收入、伪造财务报表,为鹿寨县锦辉木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便利,共认定93份专票为虚开,造成少缴税款102.74万元。锦辉木业实际控制人已被逮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四: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浙江杭州,浙江众税标体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助代理企业违规税前列支并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造成少缴税款90.46万元。

案例五:注册9家空壳企业拆分收入

山东烟台,莱州百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帮助代理企业注册9家空壳企业、拆分收入违规享受税收优惠,造成少缴税款60.14万元。

二、共同的结局:中介与企业“双追责”,没有“安全港”

五起案件,一个共同的结局——没有谁能置身事外:

• 对中介:全部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8条(代理造成少缴税款,处50%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罚款203.4万元;同时全部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

• 对企业:少缴税款全部追缴,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凯辰案中,被代理的邦大建筑被追缴税款、罚款合计259.22万元。

• 对严重的:柳州案已进入刑事程序,涉案企业实控人被逮捕。

一个关键的认知误区:企业把账“打包”交给中介,不等于免责。邦大建筑法定代表人辩称“不懂财税、每年6万全权委托”,但作为纳税主体,少缴税款的责任仍需自行承担。依法纳税是不可转移的法定义务。

三、大数据“以数治税”下,传统造假手法无处遁形

这五起案件,几乎都由税收大数据分析率先发现疑点:

• 企业所得税列支的职工薪酬,远高于个税系统申报的工资薪金;

• 对公账户工资拨付金额,远低于账面列支的薪酬总额;

• 签约客户494户,实际开票仅124户;

• 连续三年印花税零申报;

• 主营业务成本远高于全年实际取得的发票总额。

“账、人、票、资金流”多维数据交叉比对,让“暂估入账”“虚列成本”“拆分收入”这些传统手法无处遁形。这意味着,涉税中介过去的“经验性操作”,正面临被系统性穿透的风险。

四、法律红线:涉税中介的几条“高压线”

涉税中介违法违规,主要涉及以下责任:

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8条: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偷税):中介自身虚假申报偷税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3、《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禁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唆使、诱导、帮助他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视情节可扣减信用积分、违者可列入失信主体并实施相应监管惩戒。

据税务部门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500余户涉税中介,相关主体通过恶意筹划、串通作假协助服务对象偷逃税款。涉税中介的专业能力应当用于防控风险,而非设计违规避税方案,任何脱离真实业务,依托伪造资料、虚构交易、篡改价格形成的所谓节税安排,本质均属于偷逃税,中介与客户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企业而言,纳税义务不可转移,选择涉税服务机构,合规性优先于价格因素,甄别涉税方案是否合规,核心在于业务实质,涉及伪造资料、拆分业务、人为调整交易单价的安排,均存在较高涉税风险。

版权说明

本文为明税研究中心原创内容,若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