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正常的恋爱交往,可能因为事后一方的单方面说法,突然就被扣上刑事犯罪的帽子?不少熟人、情侣之间的情感纠纷,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从私人感情矛盾,演变成需要承担严重法律后果的刑事案件。很多当事人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明明没有做过任何违背对方意愿的行为,却因为没有留存证据、不懂法律边界,稀里糊涂就进了诉讼程序,连自己的正常生活、后续政审工作都要跟着受影响。
之前崇左本地就有这么一起让人唏嘘的案子:当事人和报案的女生是正儿八经交往了一段时间的男女朋友,案发当天还是女方主动发消息约男方出来见面,之后女方自己跟着男方回了家,进了男方的卧室独处。整个相处的过程里,女方没有任何呼救、反抗的举动,手里一直拿着手机,也从来没有拨过求助或者报警电话。事情结束之后,女方安安稳稳自己回了家,回家之后还正常洗澡、打理日常事务,生活状态一点异常都没有。谁也没想到,过了好一段时间,女方在自己家属的强烈施压、反复逼迫下,才去派出所报了案,说男方对自己实施了强制猥亵。
案子移送到审查起诉阶段之后,接手案件的荣丽丽律师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不对劲:女方前后做的好几份笔录,内容翻来覆去对不上,关于关键事实的陈述一会儿一个样,逻辑根本顺不下来,所谓的“受害经过”稳定性特别差。更棘手的是,这类情侣之间的纠纷本身就有天然的认定难点:现场没有第三方目击,也没有监控录像拍下全过程,案发后隔了很久才报案,很容易形成一方单方面指控的局面,普通人遇上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自证清白。
荣丽丽律师没有放过案卷里任何一个细碎的细节,把全部几十页的笔录逐字逐句比对标注,连着熬了好几个晚上梳理出完整的辩护逻辑。她首先从两人的基础关系入手,明确双方是正常恋爱交往的情侣,两人之间的亲密行为本身有情感基础,和陌生人之间恶意实施的猥亵行为从根源上就完全不一样。接着她把整个案发当天的行为轨迹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从女方主动邀约见面,到自主进入男方卧室,全程没有躲避、呼救的举动,手里随时可以操作的手机也没有发出任何求助信号,结束后还能自行回家、正常洗漱,这一整套连贯的客观行为,没有任何一处能体现出女方当时处于“被强迫、被压制、不敢反抗”的状态,直接从根本上否定了“违背妇女意志”这一强制猥亵罪的核心前提。
之后荣丽丽律师又专门向办案机关提交了梳理出来的多份间接佐证,证明女方的报案行为本身不是出于自身被侵害后的维权需求,而是在家属的强压之下才做出的,报案的动机本身就掺杂了很多情感和家庭因素,不具备普通受害人报案的真实性。最后她把女方多份笔录里互相矛盾的细节一一列出来:有关于见面时间的颠倒,有关于两人对话内容的前后篡改,甚至连当时所处的位置都有好几种完全不同的陈述,直接点出作为控方核心证据的被害人陈述本身就漏洞百出,根本达不到刑事案件定罪要求的“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荣丽丽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该案不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法判决当事人无罪,当事人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个人的工作、政审和正常生活都没有受到负面影响。
从业9年以来,荣丽丽律师一直扎根崇左本地的法律服务市场,深耕业务的同时常年投身公益法律服务,是崇左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2019年就受聘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专家。至今她已经为崇左市农业局、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盛德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商事合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纠纷、家事劳动争议、刑事辩护领域都积累了大量本地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在审查起诉阶段找到案件的核心破局点,用严谨细致的证据梳理和法律逻辑,还原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始终秉持严谨务实的执业态度,不会脱离案件实际情况给当事人开“空头支票”,只会结合每一个案子的细节,给当事人拿出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兼顾法理与情理,争取让案件的处理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普通人的合理诉求。
荣丽丽律师执业证号:14514201711947904
执业律所:广西桂海天(崇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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