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乐清
编辑 | 于中瑾
医保耗材目录迎来全面洗牌,“同名不同价时代走向终结。
01
新增870、调出2066
近日,上海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上海市医疗机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分类条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步披露了新增、废止信息名单以及最新修订版目录。
根据《通知》,新增、废止与修订版目录自2026年11月6日起同步执行,没有设过渡期。本轮目录调整新增870条、调出2066条、修订版目录为2480条。
对照上海今年7月发布的版本来看,甲类管理的从3013条调整为1874条,乙类管理的从534条调整为302条,医保不支付的条目从125条涨到304条。
从调整信息来看,多数品类的增减都停在数十条以内,但骨科品类变化幅度较大,二级分类由48个精简到27个,条目从2007条压到699条。
此次骨科品类调整的变化集中在材质和特征层面。例如,旧体系记录的是商业包装规格,包括灭菌/非灭菌、是否含紧急释放钉、直径区间;新体系改为临床功能属性,包括锁定/非锁定、有无涂层、初次/翻修、骨水泥型/生物型。
除了骨科变动较大外,最新通知中还专门提到,新增的口腔条目与本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执行。
此次口腔材料新增的76条中,有74条不支付。具体来看,正畸材料及制品(托槽、正畸丝、矫治器)46条全部不支付;修复体制作材料(定制式义齿材料及制品)19条也全部不支付;其余11条中仅2条为乙类。
全目录135条口腔条目中,118条不支付,占87.4%。这与上海近期落地的口腔价格立项指南直接对应,即正畸、修复类项目均归为丙类。
02
省级医保耗材目录加速统一
耗材企业迎来新赛点
近段时间,省级医保耗材目录的制定与更新在全国范围内明显提速。
除了上海外,河南也在近期发布公告,拟调入可单独收费目录的耗材693个,包括684个乙类和9个丙类;拟调出可单独收费目录的耗材2894个;拟调整的可单独收费目录内耗材3个。
此外,黑龙江新版目录共收录4115种耗材,全部按乙类管理,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四川、辽宁、福建等省份也已相继落地各自的目录,省级目录统一、支付规则标准化已成大势所趋。
这一轮各地密集调整医用耗材目录,与医保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制度的推进有关。
2023年,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医保医用耗材逐步实行“通用名”管理制度,要求各省在“十四五”期间制定完成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至此,植入类医用耗材分类及医保通用名修订优化工作全部完成。
从行业视角出发,当医保通用名统一后,功能相近、临床价值差异不大的耗材被合并同类项,借不同名称实现溢价的行业现象有望得到遏制。
以上海此次调整的骨科目录为例,灭菌方式、钉孔规格等过去可单独挂网议价的维度被抹平,这意味着同一编码下将聚合更多厂家产品,实现价格横向可比,部分依靠商业包装、非临床属性构建差异性将被削弱。
对于耗材企业而言,未来需要加速适配这套正在落地的新市场竞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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