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一个86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开标2天后,突然发布异常情况报告: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停止评审!
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2026年绵阳市安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流标公示》,引发关注!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呢?哪些企业参与竞标?工程建设项目中,哪些情况属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呢?
●8600万元农田项目,来了13家投标人
2026年8月20日,招标人(项目业主)——绵阳市安州区土壤肥料站发布上述项目招标公告,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据披露,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清镇安罗村、白溪村、宝华村、广红村、桂丰村、皇龙村、金华村、七一村、同盛村、同心村、月溪村;秀水镇大泉村、农联村、蟠龙村、桥楼村和双泉村;花荄镇龙游村、狮回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河清镇高标准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万亩;秀水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6万亩;花荄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3万亩,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86201666元。
10月10日上午9:30,该项目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正式开标评标。
据《开标记录表》显示,这个超86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吸引了13家投标人,其中,央企和国企来了2家,分别是: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270183元)、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166250元)。
●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停止评审
不料,就在开标两天后,即2026年10月12日,该项目突然发布异常情况报告称,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前后不一致,经表决:大家一致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而停止评审。
●业内说法:招标文件重大缺陷,须重新招标
对此案例,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解读称,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招标文件重大缺陷,其核心判定标准为:违反强制性法规、违背三公原则、实质性影响投标的,依法必须重新招标。
在实操中,招标文件中存在以下情况均属于重大缺陷:
1、缺失核心必备内容,无法正常开展评标。比如,缺少项目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格审查标准、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实质性内容。
2、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比如,量身定制参数、精准业绩指标,定向匹配特定投标人;不合理排斥联合体投标、设置不必要原件核验门槛等。
3、招标文件内部重大冲突、错误,无法澄清修正。比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之间实质性内容逻辑冲突,互相矛盾,且无法通过澄清、答疑统一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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