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 行)》(潮医保中心通〔2025〕207号)、《关于集中受理潮州市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申请的通告》等文件要求,潮安岭南医院申请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并提交申请资料。经资料初审、复审通过,市医保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及邀请医疗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医院开展专业评估、系统评估和现场考察,评估合格后经挂网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异议。
依据《关于潮安岭南医院纳入潮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估意见书》(潮医保中心通【2026】135号)的评估意见:同意潮安岭南医院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准予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全业务。
我中心于2026年10月10日与该院签订《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自即日起正式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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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邱咏
执行编辑:郑荣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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