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仁川南洞区九月洞一家大型超市中对10名市民实施无差别持刀袭击的59岁韩国男子A某,被曝出过去曾三次犯下持刀犯罪。
22年前他首次实施杀人未遂时,仅因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就被判处缓刑;此后又多次重复类似犯罪,然而被判处的最重实刑也只有4年有期徒刑。
据韩国媒体10月15日报道,A某的首次杀人未遂犯罪发生在2004年。当时,他因租住的公寓被拍卖,面临无法收回900万韩元保证金的困境。两个月后,A某找到曾向他介绍该房屋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实施犯罪。作案前,他将一把水果刀藏在袜子里前往中介公司,等到其他员工全部下班后,从背后接近受害者,向其肩膀和胸部挥刀。
一审法院认为,A某在明知可能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情况下仍挥舞凶器,构成杀人未遂;但考虑到他是初犯,且对自己的错误表示悔悟,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然而在二审中,因A某与受害者达成和解,量刑被大幅减轻,最终被判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从而免于实刑。
尽管处罚宽大,A某的犯罪行为并未停止。2007年,他与同居女友B某饮酒时发生争执,B某先用水果刀攻击,A某夺过凶器后挥刀相向。两人因违反《暴力行为处罚法》一同受审。法院考虑到B某也对A某造成伤害,且双方均不希望追究对方责任,判处A某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这意味着他在第二次持刀犯罪中再次免于入狱。此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后来又离婚。
2015年,问题再次爆发。A某企图杀害拒绝与其复合的B某,多次向其手臂、手部和心脏部位挥刀。接到报警赶来的警察用伸缩警棍击打A某手臂,但他仍未放下凶器,并继续试图向B某挥刀。法院最终判处A某4年有期徒刑,并认定其再次犯下杀人犯罪的风险较高,命令其出狱后10年内佩戴电子脚镣,佩戴命令截止日期为2029年2月23日。
当时的再犯危险性评估也亮起警示信号。A某的再犯危险性评估得分为14分,属于“高水平”。法院将A某认罪并表示悔悟作为量刑理由,A某在审判过程中还提交了数十封悔过书。他以精神问题和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为由主张心神微弱并提出上诉,但未被采纳。
服刑结束后重返社会的A某再次持刀行凶。本月13日,他在仁川南洞区九月洞的大型超市中对10名素不相识的市民实施无差别袭击,导致其中8人受伤。
一名19岁女性被送往医院时已处于心脏骤停状态,接受紧急手术后虽恢复心跳,但仍未恢复意识,正依靠呼吸机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另有5名受害者正在住院,2名伤势较轻者接受门诊治疗。
仁川南洞警察署已于14日以杀人未遂和在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的嫌疑,对A某申请了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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