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裁定书,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男子马某以故意杀人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的判决。该案因手段残忍、事后刻意掩盖罪行、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引发关注。
长期不和、婚内出轨,起意杀妻
裁定书显示,马某,男,1969年出生,原系公职人员。
马某与被害人李某(妻子)长期感情不睦、分居,婚内另有外遇。此前二人矛盾不断,马某曾打伤李某;李某多次报警寻找马某,并声称要举报马某。矛盾持续升级后,马某起意杀害妻子。
聚餐归家后下药,伪造“心梗”现场
2021年3月,马某上网了解麻醉剂致人死亡的相关情况,后以借口向王某(另案处理)索要瓶装药剂。
同年5月30日晚,马某组织亲友聚餐,李某饮用葡萄酒。返回呼和浩特家中后,马某趁机制造机会对李某使用药剂。
法院复核认定:李某在乙醇中毒基础上,因摄入该药剂并与乙醇产生协同作用,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事后,马某毁灭罪证、伪造现场,于次日凌晨3时许拨打急救电话,谎称李某“心梗发作”。
医护人员到场后发现李某已死亡,但在马某要求下仍将遗体送医。亲属察觉异常后报警。
怕败露,指使他人向尸检鉴定人行贿10万
2021年6月初,为防杀妻事实暴露、换取有利尸检结论,马某指使王某向受托进行尸检的鉴定人刘某(另案处理)送去现金10万元。
同年8月中旬,刘某通过王某将该10万元退回。
2022年7月13日,公安机关侦查确认马某涉嫌故意杀人,将其抓获。
最高法:罪行极其严重,毫无悔意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
马某蓄意毒杀妻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杀人后伪造现场、谎报病情、行贿干预尸检;归案后仅一次不彻底供述,其后翻供否认,主观恶性深、无悔罪表现。
最高法裁定:核准内蒙古高院判决——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新北方 、澎湃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
编辑: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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