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工程、大宗贸易的居间人,都会遇到同一个难题:一笔千万居间业务谈成了,不少人心里先打鼓:居间费到底合不合法?委托方明确要求提供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居间人又该如何合规入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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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真实的居间服务,本身是合法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民法典》中介合同条款,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缔约机会、提供媒介撮合服务,促成合作之后,按约定收取居间报酬,属于正常商事服务,受法律保护。

但是居间人直接以个人身份承接千万居间业务。去税务申请开票,只能开出 1% 的普票,开不出 6% 专票,满足不了甲方财务要求同时,居间费还需要按照劳务报酬20%-40%的税率缴纳个税,个人单次收入超过5万元,超过的部分要按照40%的税率缴纳个税,千万居间费将近四成收益拿去缴税,税负压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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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千万居间费,委托方要求6%专票,要满足要求,承接业务的需要是一般纳税人主体。

居间人可以运用地方上的优惠扶持,注册服务行业有限公司承接居间业务,增值税6%正常缴纳,对外开具6%专票,满足委托方企业的进项抵扣需求,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低至0.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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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优惠,满足了委托方企业6%专票的进项抵扣需求,同时大幅降低了居间人的税负压力,守住了实际到手收益。注意,享受优惠一定要确保居间业务真实发生,有完整的业务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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