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1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52/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按照公告,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3.36%—17.45%,印度为54.90%,印度尼西亚为21.94%,马来西亚为21.45%。

上述措施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涉案产品对应的越南税号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和5402.47.90。

在此次日落复审之前,越南曾于2020年4月6日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1年10月13日,越南公布该案肯定性终裁结果,正式对上述四国涉案产品开征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适用的税率区间与本次终裁相同。

2025年10月16日,越南就该案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及上述四国涉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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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