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杭州、深圳同日交出现房销售细则“答卷”。随着这两座城市落地,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杭州、深圳7城方案已全部出齐。
同样是大框架趋同,深圳和杭州却在定金比例、土地款分期、在途项目过渡上,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在途项目“一城一策”过渡
在预售与在建项目的规则上,杭州、深圳两地逻辑一致:8月28日后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若要预售,单体建筑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资金(定金、首付、个贷、分期或一次性购房款)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竣工验收、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监管;项目竣工备案后,方可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贷款受托支付至监管账户。
差异主要体现在存量、在途项目的过渡安排上。
深圳将“8·28”前已取得(含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明确按原政策执行;对已取得或正在出让土地但未取得工规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原则上执行新政策,但若区政府确认能按时建成交付、加强资金监管并报市住建局备案,2027年12月31日前仍可按原预售条件申请预售;“三旧”改造历史遗留项目则另行研究。
杭州的过渡更细。8月28日前已取得工规证的项目按原规定执行;已出让未取得工规证的存量地块,经所在区县评估风险、强化监管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可沿用旧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更获宽限,可延至2028年底。
杭州的另一处看点是“支持项目分期开发”与“实施分阶段竣工备案”。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支持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优化全装修商品住房项目竣工备案管理,可按毛坯、室内装修两个建设阶段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横向对比,在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看来,广州支持分期分栋办理规划、施工、人防报建、预售、现房销售备案及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楼栋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明确各期配套建设时序与交付时间。武汉支持按最小单元分批竣备,并实施分阶段竣备——楼栋以±0为界划分地下、地上两阶段,全装修项目可按毛坯、室内装修两阶段分阶段竣备。杭州与武汉类似,支持分期竣备,同时支持分阶段竣工备案,指出优化全装修商品住房项目竣工备案管理,可按毛坯、室内装修两个建设阶段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现房定金:深圳上限3%,杭州5%
现房销售门槛与监管方面,两地的要求几乎一致,最大区别在于定金比例。
深圳规定,已取得住宅楼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许可的现售项目,开发企业在充分研判履约和交付风险后,可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定金合同,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购房定金合同应当约定定金金额、商品住房售价、交付时间及不能按期履约的责任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定金罚则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杭州规定,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定金销售方案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金额不超过商品住房总价款的5%。购房人支付的定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定金监管。
放眼全国,北京定金上限为1%,上海、深圳为3%,广州、武汉、天津、杭州均为5%。换言之,深圳在现房定金上采取的是与上海相同的3%口径,相对审慎;杭州则取满上限5%。
可以看出,北京、上海、深圳在现房定金比例上更为谨慎,广州及多数二线城市则按5%上限执行。
土地款可分期缴纳:杭州最长2年,深圳“1+1”
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是这一轮改革为房企留出的重要缓冲,两地均按国家规定放行分期,但节奏不同。
深圳方面的规定是,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分期缴纳的,首期款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原则上在一年内缴清,特殊项目经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后,可以在两年内缴清;分期缴纳的,不计利息。
杭州则是,同为“首付款30日内、比例不低于50%”,但是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2年内缴清,不计利息。
横向看,陈文静表示,7城土地出让价款首付款比例实际一致,多为30日内不低于50%,武汉为半年内,节奏更宽松。真正差异在余款缴纳期限——上海、广州、武汉、天津、深圳均采用“1+1”两段式,多为原则上1年、经决策可再延1年,深圳原则上1年、特殊项目可延长至2年;北京、杭州采用一次性“2年内缴清”。另外,武汉未提及“不计利息”。
预计更多城市将落地细则并释放弹性空间
至此,已经有7个城市出台了细则,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杭州、深圳。
陈文静指出,从制度设计看,7城高度一致地把握三条主线:一是“新老划断”平稳过渡,统一以8月28日为分界点,对在途项目设置过渡期,最长延至2028年底;二是“提门槛+强监管”,预售门槛统一抬升至主体结构封顶,预售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三是“给支持、留空间”对冲压力,通过土地款分期、优化保函置换、分批竣备、预登记等配套安排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差异主要体现在新老划断的颗粒度、重点监管额度的范围,以及配套工具的丰富度等方面。
陈文静进一步指出,整体来看,7城中武汉政策灵活性更高,四季度,预计更多城市将落地实施细则,也将有更多城市进一步释放政策弹性空间,推动新旧政策平稳过渡。新的销售模式下资金占用周期延长,未来各地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如保函置换)、分户抵押配套细则等的落地情况,也将成为重点关注内容。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段文平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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