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裕华街3处房产+养老院土地

起拍价2008万,10月25日开拍

2026年10月15日

永清县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拍卖公告,裕华街95号、97号、99号三处房产,连同西关村、裕华街北侧的一处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拍卖,10月25日上午10点开拍,起拍价2008万元。

标的物概况

· 房产:裕华街95号、97号、99号,共3处
· 土地:西关村、裕华街北侧土地使用权1处
· 宗地面积:1380.00㎡
· 建筑面积:4777.52㎡(95号6层3093.92㎡;97号、99号各5层841.80㎡)
· 实际用途:综合楼(土地规划为医疗慈善用地)
· 土地终止日期:2059年7月2日

拍卖关键数据

· 起拍价:2008万元
· 保证金:200万元
· 加价幅度:10万元/次及其倍数
· 开拍时间:10月25日10:00—10月26日11:00(延时除外)
· 拍卖平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

⏰ 想参与,今天就要动

法院接受咨询和安排看样的时间只有 10月14日至15日(今天最后一天),咨询人是靳法官,电话18633775668。有意向的务必今天联系,安排实地看样。

⚠ 这几条一定要看清楚,不然容易吃亏:

1. 按现状拍卖,法院不担保瑕疵。房子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墙裂了、漏水了、有违建,都算买受人的。违章部分拍卖不会让它变合法,将来被强拆的风险自己担。

2. 欠费全归买方。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只要标的物欠着,都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多少得自己去相关部门查。

3. 受限购政策约束。按最高法规定,竞买人要有购房资格,成交后要提交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的法院不出成交裁定书,还按悔拍处理。

4. 悔拍保证金不退。拍下反悔,200万保证金不退,还要按顺序抵扣拍卖费用、差价等,情节严重可能被要求补交。

5. 谨防假冒机构。法院只委托了廊坊中正法拍辅助服务有限公司一家辅助机构(电话15132617292)。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打着法院名义收费的,都可以打监督电话0316-7085001举报。

附:公告原文

永清县人民法院关于永清县裕华街95号、97号、99号房产三处;永清县城内春奕养老院名下位于永清县西关村、裕华街北侧(证号:永国用(2009)第113号)土地使用权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9月24日 公告法院: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5日10时至2026年10月26日11时(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上(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范建明名下位于永清县裕华街95号(产权证号:2014-0003号)、97号(产权证号:2014-0004号)、99号(产权证号:2014-0005号)房产三处;永清县城内春奕养老院名下的位于永清县西关村、裕华街北侧(证号:永国用(2009)第113号)土地使用权一处。
坐落:廊坊市永清县西关村、裕华街北侧。
规模:宗地面积1380.00㎡,三处房产建筑面积4777.52㎡(95号地上6层,建筑面积3093.92㎡;97号和99号地上5层,建筑面积均为841.80㎡)。
房产规划用途为其他,实际用途为综合楼;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为医疗慈善用地(08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7月2日。
标的物起拍价:2008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增加幅度为100000元/次及其倍数。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
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自拍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特别提示: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方式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

四、咨询和看样
本院自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人:靳法官,咨询电话18633775668。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验标的物。
本院已委托廊坊中正法拍辅助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查验等工作,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5132617292。

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
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未经确认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账号:13050170430100001199,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冀1023执恢544号)。

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
特别提示: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欠缴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十一、其他
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8633775668
监督电话:0316-7085001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平台咨询电话:15132617292(廊坊中正法拍辅助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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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信息整理自官方公开信息,最终以官方发布为准

信息来源:公拍网司法拍卖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9月24日 公告法院: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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