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春,北京海军司令部,丁宝林第一次认真记下周希汉家里的伙食账。几行数字看起来很简单:首长每天8角,家属6角,孩子4角。可在丁宝林眼中,这并不只是一笔日常开销,而是周希汉对公私界限、生活作风的一种坚持。
那时的周希汉,已经从云南十三军调到海军司令部任参谋长。战争年代留下的伤病,使他久坐十分难受,可工作依旧排得很满。丁宝林回忆,周希汉常常忙到深夜,有时干脆躺在床上处理文件,尽量不让身体状况影响工作。
丁宝林原先在中共云南省滇南工作委员会工作,担任交通班副班长。接到调令后,他既高兴又紧张,毕竟是到首长身边工作,稍有疏忽,就可能影响整个家庭的安排。
初次见面时,周希汉没有摆出军队高级干部的架子,只是把任务说得很明白:“照顾好家属子女,就是帮我减轻负担。”这句话让丁宝林放松了不少。周希汉还让自己的孩子称他为“叔叔”,家中的气氛因此少了拘谨,多了几分亲近。
周希汉的生活习惯,并不是到了北京才形成的。1951年秋冬,他调任驻河北昌黎的第十军军长,正值“三反”“五反”时期。家属和工作人员初到北方,衣物、生活用品都不齐全,原十军领导曾亲自送来一笔生活补助。
这笔钱按当时币制计算为300万元旧币,折合人民币约300元。对一个子女较多的家庭来说,确实能解燃眉之急。但周希汉没有收下,而是让丁宝林原样送回。丁宝林后来明白,周希汉并非不需要钱,而是不愿因职务关系接受超出规定的照顾。
到了北京,一家人终于能够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过去的供给安排中,周希汉、家属和孩子分属不同标准;环境变化后,形式统一了,周希汉却要求账目仍要分清,每个人按原定标准计算。
“8角、6角、4角”,看似有些琐碎,背后却有严格的原则。丁宝林负责管理津贴和薪金,每月都要向周希汉报告收入与支出,逐项核对,不能含糊。首长家里也不能因为职务高,就把公家的标准随意抬高。
周希汉唯一比较固定的嗜好是抽烟。丁宝林每月为他购置4条,其中3条供本人使用,1条留作待客。数量提前定下,既照顾习惯,也防止铺张。对于一位长期处在高强度工作中的将领来说,这种安排颇有军人作风:有需要,但不放任。
有一次,周希汉家乡来了十几位亲友。人数太多,无法全部安排在家中,他便让丁宝林把大家送到招待所,按战士伙食标准就餐。结账时,费用超过了周希汉当月的津贴,管理部门提出免去超出部分。
丁宝林回来请示,周希汉只说:“不能免,从津贴里分月扣。”于是,他每月拿出20元偿还,直到全部结清。这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对熟人可以照顾,对公家账目却不能马虎。
生活上的节俭,并没有让周希汉变得冷硬。相反,他对革命战友的家属一直格外上心。张学思调到北京海军任副参谋长后,周希汉每年春节都要登门,专程看望张学思的母亲。他对丁宝林说:“老人把子女交给了革命,不能把她忘了。”
有位首长家属曾在晚上来电话,说孩子在“八一”小学放学后没有车辆接回。按平时规定,公车不能随便使用。周希汉听完情况,认为这是特殊事情,便让丁宝林立即去接。原则要守,实际困难也不能不管,这种分寸感贯穿了他的日常处事。
更让丁宝林印象深刻的,是周希汉对烈士亲属来信的态度。许多群众写信询问牺牲亲人的下落,有些经过多年仍没有明确消息。周希汉看到这类来信,总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给来信者一个答复。
他曾叮嘱丁宝林:“即使一时查不到,也要回信,不能让他们觉得进城以后就忘了牺牲的同志。”对周希汉而言,首长家中的几角钱账目,和烈士家属的一封回信,分量并不相同,却都属于不能敷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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