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监狱不像影视剧里那么整齐,牢里真正管事的不是官,是牢头和狱卒。少挨顿打,往往取决于你会不会花钱、懂不懂规矩。
监狱归谁管,位置比想象中多
中央一级的监狱主要在两处,一处是大理寺,一处是刑部。御史台也有自己的诏狱,专门关押官员和奉诏立案的人。地方上,州县各有自己的监狱,关押本州本县被捕的犯人和未决的嫌犯。
狱名分得很细。诏狱不是普通监狱,进诏狱的多数是官员或有政治瓜葛的人,进去以后能不能出来,取决于案子牵连多深。有些重案根本不往州县送,直接下诏狱。州县监狱是普通刑场所,杀人、斗殴、盗窃、欠债、轻刑犯都往里放,人数最多,也是最混乱的地方。
按律例,未决犯人与已决犯人要分押,男女要分押,轻重罪要分押。这些规定在律书上写得清楚,实际执行时未必都做到,尤其人多的州县,混押是常事。押在一起的直接后果是偷窃、串供、打架,出了事又要连坐。
狱神:牢里供着的那个古人
每个监狱里几乎都有一间小龛,供的是狱神。传统上是皋陶,传说他做过狱官,掌管刑狱,所以被奉为狱神。有的地方供画像,有的供牌位,写着狱神皋陶之神位。囚犯家属进牢探视,往往要顺手供上一炷香。
供奉狱神是很实际的事。狱卒管着开门关门、给不给饭吃、给多少热水,犯人在牢里几乎没有还手余地。狱神既是一个心理上的依靠,也是一个很硬的暗示:这个地方由谁管,你得低头。
这件事里也有另一层意思。狱卒自己其实也怕,所以有的地方狱卒家里也供狱神,为的是让犯人别来报复。这在史料里不是秘密,地方笔记写到狱神香火时常常顺手写一句,说牢中上下都敬这个。两拨互相怕着的人,供同一个古人。
牢头、狱卒与犯人
一个牢里真正管事的是牢头,多是本地闲人、地头出身,还有雇来的刑具手。他们的权力来自两头,一头是官府的授权,一头是犯人离不开的那点吃喝。
犯人在牢里的日子,被几件事决定:牢里给不给饭吃,一顿有多少;夜里能不能睡;家属送的东西收没收;牢头要钱时躲不躲得过去。规矩是公开摆着的,规矩之外的动作更多。有钱有势的犯人住得干净些,能花钱打通狱卒;穷的只有硬扛,扛不住的就是一场重病。
史籍里关于狱卒索贿的记载不少,各地各朝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闹过狱卒打死犯人的案子,有的地方限定每天的伙食标准和柴炭数量,有的规定家属送饭必须由狱卒验看。这几条规定出现在不同朝代的地方文书里,详略不一。能确定的是,狱卒手里那点权力历代都被反复提防,从来没被当成小事。
也有做得像样的时候。有的州县在牢院墙上写明饭食标准,定时放饭,不许私加刑具,违者由州官究治。有的地方还设了老成的狱吏专管新犯,不许牢头插手,为的是防他们吃新人。这些做法在有心的官手里确实管用,可换个地方、换个狱卒,就又是另一番景象。所以评价古代狱政,很难只凭一两条律文下结论。
探监、送饭与寄包
家属可以探监,但有规矩。通常要通过狱吏,安排在固定的日子,不能随时来,常常也不能单独见面。有的地方一月只准探两次,且限男子入内。
送饭是最常见的一项。家属送来的饭,狱卒要收,往往不保证热,也不保证足量。有人专门做这个生意,在牢门口收钱替人送饭、送被褥、送药。也有家属把东西藏在饭食底下夹带进去,被查出就要受罚,严重的连累犯人加刑。
寄包是另一回事。家里可以把钱和物交给狱吏存在外面,也可以直接交给狱卒保管,人出来时再取。这笔钱和这批东西能不能保住,全看狱卒的良心,所以纠纷不少,有的争的就是寄存物的归属,最后打到州县甚至更高一级的衙门。还有一种是把寄包的钱转借给其他犯人用,狱卒抽头,这套做法后来在有些地方发展成半公开的放债。
狱里的买卖和越狱
狱中买卖几乎是公开的。狱卒卖消息、代写状子、跑腿传话、给饭加料,都算交易;犯人之间也交换东西,用的是家里送来的吃食和衣物。一个封闭的小社会,有自己的货币、自己的物价和自己的规矩。
越狱不是没有发生过,律书对劫狱、盗囚给的刑极重,重到接近死刑,所以平时看管很紧,牢门有锁,囚犯有枷锁和铁索,看守有轮值,外面还有巡夜的。真实比例多少,史料很难说清,能查到的多是事后文书,办法也多是里应外合、趁天灾或火灾。但历代律条反复加重对越狱的处罚,本身就说明它不是孤例。
说古代坐牢常常等于死,不完全是夸张。狱中病死、打死的极多,诏狱里更是凶险,很多人没等到判决就没了。当然也有出来的,只是从比例上看,吃官司的绝大多数人确实拿不回原来的日子。所以古人宁愿倾家荡产也要在堂上争一场,进去了才知道外面的一切都断了。
判了之后呢。定谳到行刑之间还有一段路要走,中间会过堂复核,也可能遇上赦书。有些案子拖着拖着就没了下文,犯人既没被放,也没等到执行,家属只能继续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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