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结合遵义市播州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对辖区6处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上路段抓拍设备将于10月22日0时起投入使用,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通行环境。
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四大队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微播州
编辑:胡维 甘露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