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珠江经济台
要是餐厅提前明码标价收外带费
你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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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十多份熟食进餐厅吃了4小时
结账被收300元加工费
消费者与店家各执一词
市监部门已介入核查
你觉得去餐厅自带食物被收加工费合理吗?
综合媒体报道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在海口琼菜人家海口富力店就餐时遭遇乱收费。结账单显示,10月11日17:05至22:07,一行十多人总共消费1711元,其中包含两笔标注为“加工费”的款项,分别为489.53元和300元。该网友称,在用餐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明确禁止自带食物,也未告知相关收费标准,结账时才被额外收取费用。
10月14日,涉事餐厅工作人员回应确认此事:
店内明确禁止顾客自带生食、熟食,店外已张贴禁带外食的告示,外来食物跟店里的海鲜混吃,可能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工作人员曾对顾客进行劝阻但未被采纳,顾客在店用餐时长超过4小时。
两笔“加工费”性质不同:489.53元为提前告知的海鲜加工费,是经老顾客介绍,餐厅同意为顾客自带的螃蟹、鱼加工,按50元/斤计价收取;300元为事后收取的自带熟食相关费用,因顾客先后拿出十多份自带熟食上桌,包含4盘烤乳猪、4盘白切鸡、3盘白灼虾及雪螺等,远远超过常规自带量,餐厅称此举是为覆盖额外产生的营运成本,同时承认未提前向顾客告知该部分熟食的收费标准。
同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餐厅可基于营运成本、食品安全隐患,拒绝顾客自带食物或收取相关费用,门店张贴的禁带外食告示具备一定告知效力。本次事件中,涉事餐厅未提前明确告知300元熟食收费的具体标准,市监部门将赴现场核查门店告示情况与收费明细,后续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有律师指出,消费者被提醒后仍坚持自带食物存在不当,但餐厅未有效制止、未明码标价便事后扣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建议消费者凭消费小票通过投诉或民事途径维权。同时提醒餐饮经营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场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规则与收费标准,留存好沟通证据,避免事后引发消费纠纷。
在相关话题评论区
针对餐厅收取外带食品“加工费”引发的纠纷
网友们的观点分成几派
有网友认为餐厅此举属于霸王条款
有网友提出餐厅这次理亏
必须提前说明加工费收费标准
但也有支持餐厅的网友表示
餐饮门店存在合理运营成本
消费者不应过度占用商家资源
还有网友认同餐厅禁带外食的规定
怕出了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划分不清
你觉得餐厅收外带食品“加工费”
算不算霸王条款?
要是餐厅提前明码标价收外带费
你能接受吗?
来直播室和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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