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冠通检测
电梯LIFT认证《电梯指令》(以下简称LIFT指令)是欧盟针对电梯安全的指令,欧盟依据LIFT指令对直梯的安全部件和直梯产品进行EU合格评审。
该指令适用于永久服务于建筑物和建筑物的升降机,如果载体可供人员使用以及升降机的控制,则仅用于运输人员,人员和货物或货物。该指令还适用于指令中列出的安全组件,这些安全部件的示例是用于锁定层门,超速限制装置和包含电子部件的安全电路形式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装置。
电梯欧盟认证核心适用标准本次电梯欧盟LIFT指令认证主要依据EN 81系列安全标准体系,核心主干标准及行业常用专项协调标准如下,为电梯设计、生产、检验及安装提供全套合规依据:
1. 核心基础标准
EN 81-20:全称为电梯建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载人载货电梯 第20部分,主要适用于乘客电梯及客货两用电梯,规范此类电梯的结构设计与现场安装安全要求。
EN 81-50:全称为电梯建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部件检验测试规范 第50部分,明确了电梯各类安全部件的设计准则、参数核算方法、出厂检验及整机测试的全套技术要求。
2. 行业通用专项协调标准除核心标准外,电梯LIFT指令合规认证还配套多项细分领域专用标准,覆盖特殊场景电梯及配套部件:
EN 81-21:既有建筑加装电梯专用安全标准
EN 81-22:斜行电梯设计与安装安全规范
EN 81-58:电梯防火门性能检测与合规标准
EN 81-70:无障碍适配电梯设计规范
EN 81-71:防破坏、抗损毁专用电梯标准
EN 81-72:消防专用电梯建造与使用安全标准
EN 81-77:抗震型电梯结构与防护安全标准
电梯的指令 2014/33/EU 规定了安全部件的列表:
1、门锁装置,必要的情况下,轿门的门锁装置;
2、安全钳;
3、瞬时式(滚轮和楔块);
4、渐进式;
5、防止上行超速的安全钳;
6、限速器, 缓冲器;
7、弹簧缓冲器, 耗能性缓冲器;
8、橡胶缓冲器,液压缓冲器;
9、破裂阀(在作安全钳使用时);
10、电气安全回路;
11、电梯整梯;
认证覆盖产品范围
1. 电梯整机产品
本次认证适用整机品类包含常规乘客电梯、客货两用电梯及液压驱动电梯三大类。
2. 电梯核心安全部件
作为认证管控关键部件,电梯安全核心组件包含以下六类,均需满足对应EN标准合规要求:
层门锁紧装置:用于实现电梯层门闭合锁定,保障候梯安全的核心部件
轿厢防坠落及异常移动防护装置:包含安全钳、上行超速保护装置(ACOP)、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UCMP)等,杜绝轿厢坠落、窜动等危险工况
超速防护装置:用于限制电梯运行超速风险的限速类安全部件
缓冲装置:涵盖蓄能型与耗能型两类电梯缓冲器,用于电梯终端防撞防护
液压系统安全防护部件:液压电梯专用防坠落装置,以破裂阀为核心,规避液压回路失效导致的轿厢坠落风险
电子安全电路装置:搭载电子元器件的电梯专用安全控制回路,属于电气安全核心组件。
电梯CE认证合规模式依据欧盟电梯2014/33/EU指令,电梯整机与安全部件采用差异化认证模式,企业可根据生产规模、产品类型及市场需求选择对应合规方案:
1. 电梯整机认证模式
B模式(附录IV)+ 电梯最终检验(附录V):通过产品型式试验后,完成项目现场最终检验,申领合规证书
B模式(附录IV)+ E模式(附录X):型式试验合规基础上,建立成品检验与试验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
B模式(附录IV)+ D模式(附录XII):依托型式试验,搭建覆盖产品生产、现场安装、售后运维的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
G模式(附录VIII):单台电梯独立核验模式,适用于项目定制化单台设备合规认证
H1模式(附录XI):全维度质量管控模式,覆盖电梯设计、生产、安装、服务全生命周期
2. 电梯安全部件认证模式
B模式(附录IV)+ C2模式(附录IX):完成型式试验后,对成品批次开展随机抽样检测,保障批量产品合规性
B模式(附录IV)+ E模式(附录VI):型式试验达标后,建立成品出厂检验、性能试验的标准化质量保障体系
H模式(附录VII):全流程质量管控,覆盖部件设计、生产加工、配套安装及后续服务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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