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快返型”产品迎来监管整顿。
10月15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业内获悉,监管部门近期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快返型”产品排查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三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产品,存在类似问题的存量产品原则上要主动停售。
此次整改正值险企筹备2027年“开门红”之际。近年来,银保渠道成为寿险行业推动保费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快返型”产品迎合客户“早回本”心理,成为部分险企冲刺保费规模的利器。相关产品面临停售,也为险企备战新一年度业务增添了变数。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整改的关键不是简单压缩“快返型”产品供给,而是规范以短期回本为卖点的竞争方式。更合理的方向是允许产品回应真实需求,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与之相匹配的定价成本和风险管理责任,确保产品承诺、客户需求与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相一致。
“长险短做”暗藏风险
记者了解到,此次排查整改主要针对行业内部分公司在银保渠道开发的交费期间3年、保险期间6年(也就是“交3保6”)的普通型、分红型两全保险等“快返型”产品。
监管部门在产品监管回溯时发现,这类产品存在刻意压低精算费用假设的问题,现金价值返本时间短。部分保险公司借此类产品冲击保费规模,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事实上,上述产品名义上是保险期间6年的长期人身险,但在第3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即可超过已交保费,客户交完3年保费后选择退保,就能拿回本金甚至收益。
对于消费者而言,现金价值越早追上已交保费,意味着在特定时点退保时可能获得更高的资金回收比例,有助于降低资金被长期锁定的顾虑,这也是该类产品在银行网点更易被客户接受的重要原因。
但快速返本的销售卖点背后,潜藏多重风险。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一是产品定价、费用安排和投资收益假设不够审慎,削弱长期盈利能力;二是客户可能将现金价值增长误解为确定的到期返还,忽视退保后保障终止、资金机会成本等因素;三是如果产品负债期限、现金流特征与资产配置不匹配,集中退保或业务快速增长可能加大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向记者指出,这类“快返型”产品负债端呈现短期资金属性,但资产端需要配置长期固收、非标资产来兑现保单保证收益,天然形成“短钱长投”的期限错配。叠加利率下行环境,保单承诺的保证收益难以兑现,一旦发生集中退保,公司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出现利差损和费差损。
停售“三年返本”产品
为进一步压实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防范无序竞争,《通知》要求,各公司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3个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超已交保费的产品。过往报备的存量产品,存在类似问题的,原则上要主动停售。
对于确有流动性困难的公司,《通知》指出,要全面评估流动性缺口,制定妥善清理规范计划并与监管部门沟通,按照“量出为入”的原则,严控业务规模,并设置产品停售整改期限。
同时,《通知》明确,各公司要认真开展产品自查,严格落实“报行合一”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核查存量产品退保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要充分测算利率双向波动情景下,相关产品的现金流压力。
《通知》指出,对于盲目冲规模,造成市场恶性竞争的公司,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整改、暂停产品备案、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不过,朱俊生表示,第三年现金价值是否超过已交保费,可以作为监管识别特定风险的一项指标,但不宜成为判断产品安全性和客户价值的唯一标准。现金价值回本较晚的产品,并不必然更安全;回本较早的产品,也不必然存在经营风险。
他认为,如果产品经过审慎定价,费用、退保行为、投资收益和现金流安排均得到合理评估,保险公司具备相应的资本和流动性管理能力,快返设计也可以成为差异化竞争的一种方式。“真正需要关注的是,早期现金价值是否建立在可持续的定价基础上,相关负债是否与资产配置相匹配,以及在不利情景下,公司能否持续履约”。
银保渠道转向价值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排查整改适逢险企筹备2027年“开门红”的关键阶段。
在朱俊生看来,监管部门选择在“开门红”启动前后开展排查,主要有三方面考虑:首先,防止问题产品借旺季集中扩张。四季度是保险公司布局下一年度业务的重要窗口。如果不提前规范,“快返型”产品可能借助快速返本等卖点集中放量,进一步强化短期规模竞争,增加后续退保和流动性管理压力。
其次,纠正产品竞争偏差,防范“长险短做”。部分产品过度突出早期现金价值,将竞争焦点从保障功能和长期价值转向回本速度,容易使消费者忽视保险期间、退保损失和保障终止等因素。监管提前明确产品设计边界,有助于推动产品回归长期经营逻辑。
最后,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开门红”容易强化短期保费增长压力,促使部分公司依赖“快返型”产品冲规模。监管在这一关键节点开展整改,旨在防止短期增长透支长期经营能力,推动行业更加重视产品定价、资产负债匹配和可持续发展。
龙格也认为,“快返型”两全保险产品是银保渠道“开门红”最顺手的冲量工具,话术即“3年回本、6年满期”。监管部门在2027年开局前拆掉规模冲量的“引信”,倒逼银保渠道转向长期期交、分红险和保障型产品。
那么,此次整改落地后,将对保险公司带来哪些影响?
龙格判断,短期银保新单和“开门红”保费规模将面临压力。存量“快返型”产品原则上停售后,主打银保业务的中小险企自身现金流、银行渠道中间收入双双承压。
“长期来看,银保业务将从‘卖理财替代’转向长期资产配置,头部险企扛得住、转得动,中小机构若转型不及预期或被逐步边缘化。”龙格表示。
朱俊生认为,对依赖“交3保6”等“快返型”产品冲刺“开门红”的公司而言,产品调整和停售可能影响客户转化、渠道推动和保费增长。但影响程度取决于各公司的产品结构、渠道依赖度及替代产品供给能力。
“过去部分产品主要依靠回本速度和短期收益卖点竞争。”朱俊生表示,整改后,保险公司需要更加注重产品与客户需求的匹配,银行渠道也应减少对单一收益指标的强调,提升产品解释、适当性管理和长期客户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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