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差评到底是正常维权,还是涉嫌侵权?悲剧发生后,很多人直接把差评和后果绑定,其实这是两码事,法律上必须分开看。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四川宜宾一名炸串女摊主,在顾客发布负面评价后不幸离世,事件引发全网热议。目前警方正在核查完整经过,暂无最终调查结论。大众舆论也分成两派,一派认为是差评伤人,一派认为消费者只是正常评价。
很多人有一个常见误解:只要最后发生了悲剧,前面的差评就一定有问题、要担责。未必如此。
这里我要明确一个法律原则:民事责任的认定,只看法定构成要件,不看事后悲情结果。
普通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评价权,可以真实吐槽口味、服务、卫生、体验问题。只要内容属实、没有侮辱谩骂、没有捏造抹黑、没有恶意批量扩散,即便评价负面、难听,也属于合法行使权利,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只看三个标准:有没有捏造虚假事实、有没有公然侮辱贬损人格、有没有刻意跨平台恶意扩散抹黑。
只要不触碰这三点,就是正常差评;一旦触碰,无论商家是否出现极端后果,都已经构成侵权,需要承担删帖、道歉、赔偿等民事责任。
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两件独立的事:
第一,差评本身是否合规、是否侵权,有清晰、独立的法律判断标准。
第二,本次悲剧是否由相关评价直接导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必须等待警方完整调查,目前无法、也不能提前定性。
我们不能因为结局令人痛心,就倒推前面的评价一定有错。个人极端选择,受身体状态、心理压力、家庭情绪、多重生活压力叠加影响,在权威结论出来前,任何人都不能单方面归因于一条网络评价。
同样也要提醒网友,现在出现的人肉搜索、扒个人信息、网暴评价者的行为,本身就是明确违法行为。无论评价是否妥当,任何人没有私自开盒、曝光他人隐私的权利,二次网暴只会制造新的伤害与违法风险。
这件事给所有网民、消费者、小微商家上了一堂普法课。
法律保护消费者真实评价的权利,也保护每一个普通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评价可以负面,但不能造谣辱骂;可以真实吐槽,但不能恶意抹黑扩散。
兆成始终认为:网络评价有自由,但自由有边界。合法的差评无需背锅,越界的言论自有规制,而个案悲剧的因果定论,一切交给警方调查,我们不臆测、不连坐、不舆论审判。
你觉得网络评价的边界,应该只看内容是否真实合规,还是需要兼顾对他人的情绪影响?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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