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产、不制造,却拿走最多的利益:从三教九流看古今乱象

两千三百多年前,孟子的弟子彭更问了一个很实在的问题。

他说,老师您出门后面跟着几十辆车,随从几百人,走到哪个诸侯国吃到哪个诸侯国,这排场是不是太大了?孟子回答得很坦然:如果不符合道义,一碗饭都不能接受;如果符合道义,舜接受尧的天下都不算过分。彭更不买账,说了一句直击要害的话:“士无事而食,不可也。”——读书人不干活白吃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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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没有否认“不干活”这个事实。他换了一个角度回应:如果各行各业不互通有无,农民就会有剩余粮食卖不出去,织女就会有剩余布匹用不掉。木匠、车匠靠手艺吃饭,是因为他们对你有“功”。那有人“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传承文明、教化后人,这难道不是更大的“功”吗?彭更最后被绕进去了,承认自己其实是“食功”,不是“食志”。

这场对话之所以值得拿出来说,是因为它揭开了一个延续至今的争议:有些人看起来不生产、不制造任何实物,却拿走了比生产者更多的利益。这到底是合理的“分工报酬”,还是赤裸裸的“寄生”?

一、“三教九流”:谁排在前,谁排在后

要理解“不事生产却获利丰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得先看看古人是怎么给职业分等的。

“三教九流”这个词今天多含贬义,但它最初只是一个中性的分类工具。“三教”指儒、释、道,“九流”最早出自《汉书·艺文志》,指的是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这九个学术流派。后来这个词从“学术流派”演变成了“社会各色人等”的代称,并被好事者分成了“上中下”三个等级。

“上九流”的版本很多,但有一个版本很说明问题: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商人在这份名单里垫底。另一份流传更广的口诀把“商”换成了“庄田”(地主),商仍然不在上九流里。到了“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书生、琴棋、僧、道、尼。“下九流”则是师爷、衙差、媒婆、走卒、盗、窃、娼这类角色。

这种排序有一个清晰的逻辑:离“直接生产”越近的,地位越低;离“权力和教化”越近的,地位越高。 农和工虽然在上九流,但排在帝王圣贤文人后面;商人在很多版本里干脆跌出上九流,或者勉强挂在末尾。

为什么?因为在一个农业帝国里,粮食是硬通货,土地是硬资产。一个人不种地、不打铁,靠买进卖出赚钱,在统治者眼里就是“不事生产”的典型。更麻烦的是,商人流动性强,税不好收,人不好管,赚了钱还可能兼并土地、腐蚀官员。秦朝规定商人要入“市籍”,和罪人、赘婿并列,可以随时被发配充军。汉朝延续了这一套,商人不能穿丝绸、不能做官,帽子得自己写明卖的是什么货,堪称人格羞辱。

但有意思的是,商人并不是从来就抬不起头。春秋战国时期,商人的日子好过得多。《左传》里把“商、农、工、贾”并列,商还排在第一位。管仲是商人出身,被齐桓公拜为相,助齐国称霸。范蠡功成身退后经商成巨富,被后世尊为“商圣”,生意人供他当财神。楚国甚至发过“鄂君启金节”,相当于商业免税通行证。

商人的好日子是什么时候结束的?是秦汉大一统之后。当帝国需要把每一个人都固定在土地上、确保赋税和兵源的时候,一个四处流动、不受土地束缚的富裕阶层,就成了不稳定因素。司马迁在《史记》里引《周书》说:“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商人的流通功能,司马迁看得很清楚。但看清楚了不等于要给你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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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事生产”的三种面孔

如果仅仅是商人,这个话题还不至于那么复杂。真正耐人寻味的,是另一类“不事生产却获利丰厚”的角色。

第一种面孔:食利者。

经济学上有一个专门的概念叫“食利者”(rentier),指依靠利息、股息、地租等资产性收入为生,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的群体。这个概念不是今天才有的。在传统农业社会,收地租的地主就是典型的食利者。佃农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借耕”而已,租期长短、能不能继续种,全看地主的意思。地租的剥削率大约是多少?“见税什五”——收成的一半。

但地主这个群体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地主确实参与农田管理、兴修水利、组织再生产,有一定“经营功能”。西汉的樊重“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把田庄打理得井井有条,算是“经营型地主”。但更多的地主是纯粹的收租者:土地是我的,你种地我收租,至于你怎么种、种得好不好,与我无关。

第二种面孔:中间商与“做局者”。

民间流传的“绕梁还田局”是一个值得审视的案例。故事的主角是元末明初的沈万三。传说沈家父子逃难到江南后,开垦了大量无主荒地,但不自己耕种,而是租给流民,同时教他们耕作技巧,换取粮食和钱财。等明朝统一,沈家成了江南最大的地主。此后沈万三做贸易、开钱庄、放贷款,十年间积累巨量财富。故事的真伪难考,但它描述的商业模式很清晰:提供土地和平台,收取“租金”和“分成”,自己不播种、不打铁,却拿走了链条上最大的一块。

今天回头看,这种模式的痕迹遍布古今。保险、期房、平台经济,底层逻辑都有相似之处:用你现在的钱,交换一个未来的承诺。承诺兑现了,平台赚了;承诺没兑现,风险你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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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面孔:权力本身。

还有一种“不事生产”,比商人和地主都更隐蔽,也更庞大。那就是依靠权力参与分配的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是文学夸张,而是制度性现实。一个不种地、不做工、不经商的人,仅仅因为坐在某个位置上,就能通过“陋规”“孝敬”“火耗”等名目,拿走远超其俸禄的利益。

这种“不生产却获利”的模式,比商人的买卖和地主的地租都更缺乏“对价”。商人至少提供了流通服务,地主至少让渡了土地使用权。而权力寻租,本质上是用“不阻挠”换钱,用“不找麻烦”换钱。

三、问题的真正内核

如果仅仅停在“商人奸、地主贪、官员黑”这个层面,那就是道德批判,不是分析。

真正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不生产却获利多”这件事,在历史上反复出现,而且往往以“合理分工”的面目出现?

孟子的回答提供了一个思路:“食功”。木匠有木匠的功,读书人有读书人的功,各食其功,看起来公平。但问题在于,“功”的价值由谁来定?在一个权力主导的社会里,“功”的定义权和定价权都在权力手里。权力说你“有功”,你就能拿得多;权力说你“无功”,你就连饭碗都端不稳。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古代商人地位低。不是因为他们真的“毫无贡献”——司马迁都承认流通是必需的——而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分配不依赖权力,他们的“功”不由权力来认证。 一个不靠权力吃饭、还能赚得盆满钵满的人,本身就是对权力逻辑的挑战。

也解释了为什么“食利者”在任何时代都容易成为靶子。当一个社会的主要财富创造者(农民、工人)发现自己辛苦一年,交完地租、还完贷款之后所剩无几,而收租的、放贷的、收税的过得滋润,怨气就会积累。唐代的皮日休写过一篇《请行周典》,主张恢复周代的制度:不种桑树的住宅要交税,荒芜田地的要交税,没有正经职业的也要交税。他的逻辑很直接:用税收逼着人们要么生产,要么付出代价。

皮日休后来参加了黄巢起义。一个主张“不生产者交税”的文人,最终加入了推翻朝廷的叛军。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当“不生产却拿得多”成为一种常态,社会张力就会不断积累,直到某个临界点。

四、古今之间

从“三教九流”的排序,到孟子和弟子的争论,再到食利者、中间商和权力寻租者,“不生产却获利丰厚”这个现象贯穿了中国历史的始终。

但古今之间有一个关键差异:古代社会对“不事生产”的容忍度低,是因为生产的总量有限。 一个农业帝国的产出就那么多,多一个人不种地,就少一份粮食;多一个商人赚了钱,就多一个可能兼并土地的人。所以统治者的策略是“压制”——把商人踩下去,把农民绑在土地上,把社会维持在一种低水平的均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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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的问题恰恰相反:生产的总量足够大,但分配的逻辑变了。 金融、平台、知识产权、房地产,这些领域不生产粮食和钢铁,却产生了巨额的“资产性收入”。一个人靠收租、吃利息、持有股权过日子,在法律上完全正当,在经济学的定义里也确实是“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

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撕裂感。旧的故事讲的是“奸商剥削老实人”,新的故事讲的是“资产增值跑赢劳动收入”。同一个逻辑,换了包装,内核没变:离“直接生产”越远的人,往往拿得越多。

孟子说“食功”。但“功”是什么,谁来定义“功”,从来都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学问题。它取决于谁掌握了分配的权力,以及谁有资格说“你不配拿这么多”。

两千三百年了,这个问题还没有一个让人服气的答案。

回看古人关于“士无事而食”的争辩,对今天的收入分配有哪些启发?

本文为社科历史类个人观点探讨,内容整理自古籍文献与公开社会观察,仅供读者思考交流。古今社会结构差异巨大,文中观点仅为一家之言,不构成现实评判依据。相关经济、社会议题请以官方研究结论为准,欢迎理性阅读,文明友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