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房喊疼遭训斥,一个不该被忽视的信号

产房里,宫缩的剧痛一波接一波。有产妇喊了几声疼,医生走过来说:“喊什么喊,没生过孩子一样,你再喊孩子就要窒息了。”有人痛到不行反被护士嘲笑“怕疼还要生”。有网友做取环手术时因疼叫出声,医生不耐烦地说:“疼了你可以说呀,有啥可叫的。”

这些经历被分享出来后,迅速引发了大量共鸣。网友的一句质问被反复转发:“要解决的是痛苦,不是制止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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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之所以击中人心,是因为它点到了一个被长期忽视的问题:分娩疼痛是客观存在的医学事实,不是“娇气”,不是“矫情”,更不该成为被训斥的理由。在讨论“医护为什么态度不好”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把一个更基础的问题讲清楚——产妇在产房里的喊叫,法律上怎么定性?她们对疼痛管理,究竟有没有话语权?

二、法律怎么说:产妇是权利主体,不是“被管理对象”

关于产房里的权利,现行法律框架其实已经给出了相当清晰的答案,只是公众对此了解得远远不够。

第一,产妇的知情同意权是第一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同时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进一步要求,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师应当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只有在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时,才向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

这意味着,在分娩镇痛的选择上,只要产妇意识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她本人就是第一知情同意权人。家属的意见不能替代产妇本人的意愿。实践中已有这样的案例:一名33岁产妇临产时,丈夫和父母均反对使用无痛分娩,但她在疼痛中自行签署了无痛分娩同意书,最终顺利分娩。律师对此的解读是:产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即便家属不同意,自行签字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第二,“训斥”本身可能触碰法律边界。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不仅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同样保护患者的人格尊严。该法还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部法律对医患双方的人格尊严做了双向保护,其立法逻辑是清晰的:医疗场所中的人格尊严,对任何一方都不是“可选项”。

护士职业条例要求护士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同时,该条例也明确规定护士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这是一个重要的平衡视角——保护产妇的尊严,与尊重医护的职业尊严,并不矛盾。问题不在于“谁该被保护”,而在于如何在制度层面让双方都得到应有的尊重。

第三,产妇有投诉和维权的法定渠道。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并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场所。该办法还明确,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这些规定意味着,产妇如果在产房中遭遇不当对待,并非“无处可说”。

三、制度正在回应:分娩镇痛已是国家保障的医疗服务

如果说法律解决的是“权利边界”的问题,那么政策解决的是“能不能做到”的问题。在这方面,近年来的进展值得被更多人知道。

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将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到2027年,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部能够提供。通知还特别要求医疗机构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知情同意,方便产妇充分了解和自愿选择分娩镇痛服务。

“无痛分娩”正在从一项“可选项”变为国家保障的医疗服务。在费用层面,全国已有30个省份将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国家医保局也明确提出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吉林、江苏等多数省份均已落地实施,人均减负超过千元。

这些政策的推进,本质上回应的是一个基本判断:分娩疼痛不应被当作“必须承受的代价”。医学研究已经表明,剧烈的分娩疼痛不仅增加产妇的痛苦体验,还可能升高血压、延长产程,甚至影响胎儿状态。而目前主流的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能够帮助大多数产妇减轻60%至90%的疼痛,使用的药物浓度仅为剖宫产麻醉的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进入胎儿血液循环的量微乎其微。换句话说,那些“忍一忍就好”“打无痛对孩子不好”的说法,在医学上站不住脚。

四、超越个案:当“别娇气”变成一种文化惯性

回到网友反映的产房态度问题,有一个维度值得被认真对待,但又需要格外小心地讨论。

有人分析,部分医护之所以对产妇的喊叫表现出不耐烦,除了工作负荷过大的现实压力之外,还存在一种“共情错位”——部分医护自身也曾经历过“别娇气”“这点痛算什么”的规训,当他们成为施治者后,不自觉地延续了同样的态度。这种分析不是要为不当态度开脱,而是试图理解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一种伤害性的文化,是如何在代际之间传递的?

世界卫生组织在关于尊重性孕产护理的框架中,将“尊严”“知情选择”“免受伤害和不当对待”列为基本要素。WHO明确指出,对产妇的不尊重和不当对待可能造成心理创伤,破坏母婴联结,并侵蚀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任。这些后果不是抽象的——当一个产妇在人生最脆弱的时刻被训斥、被嘲笑,她受到的伤害不会随着分娩结束而消失。

但同样需要看到的是,产房高压环境下的医护人员,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产科工作节奏快、风险高,需要同步监测胎心、指导用力、应对突发状况,喊叫确实会干扰指令传达。尊重性孕产护理的国际共识也承认,医护人员常常在人员不足、工作负荷过大、决策风险高的条件下工作,有效协作和系统支持才是解决问题的方向。

这意味着,把产房里的态度问题简单归结为“某个医生不好”或“产妇太娇气”,都是片面的。真正需要改变的是系统:麻醉医生的配备是否充足?疼痛管理体系是否完善?产科的沟通培训是否到位?产妇的意愿能否真正影响临床决策?

五、一条更值得走的路

在讨论这件事时,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前提需要反复强调:产房里的疼痛体验,是高度个体化的。 有人对疼痛的耐受度天然较低,有人在极度疲惫和恐惧中更难控制声音,有人因为不了解分娩镇痛的选项而默默硬扛。这些差异不应该成为被评判的理由。

一个成熟的社会,在面对产妇的喊叫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她的疼痛有没有被有效管理”,而不是“她能不能安静一点”。这不仅是医学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和人文问题。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在经历或即将经历分娩,有几件事值得知道:你有权了解并选择分娩镇痛,你本人是第一签字人,你的知情同意权受法律保护,你的人格尊严在诊疗过程中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遭遇不当对待,医疗机构有法定的投诉渠道。

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从“制止声音”转向“解决痛苦”,需要的不仅是法律的完善和政策的落地,更需要的是一种文化上的转变——承认疼痛的真实性,尊重每一个产妇作为权利主体的尊严,以及,让那些在产房里说出“我疼”的人,不再感到孤立无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