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个患者,多次复诊,某日主动向药房工作人员梁女士赠送一罐健力宝,对方没来得及拒收,后来也没喝。转头便通过12345政务热线举报对方违规收礼。
收到举报后当地卫健委调查处理,表示二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交换与请托诉求,医院已对梁女士“严厉批评”。
等到事件曝光、舆论一边倒支持梁女士、指责举报者无事生非、滥用举报陷害他人后,医院又站出来说不构成违反医德医风。
既然不存在利益交换与请托诉求、不构成违反医德医风,批评人家干什么?
最该批评的难道不是这个滥用举报的患者?
为什么要“哄着”这个患者,要给Ta一个交待?
这种低价值的物品,可能连“盛情难却的微小人情”都算不上,医院和当地卫健委当然看得出。
梁女士在医院工作,好歹是“自己人”,为什么梁女士的管理者不向着自己人,反而“讨好”或者“纵容”一个外人?
管理者就不担心梁女士或医院其他工作者经过此事心寒吗?
管理者就不担心助长恶意举报的不良风气吗?
不担心。
如果你切换到管理者视角就好理解了。
这种事对于管理者是没有利益增量的麻烦,必须以尽快处理、不要影响自身为原则。
但是管理者能管的只有员工,患者管不着,如果站出来为工作人员撑腰,那么保不齐会激起患者进一步动作,为了赶紧把这事了解,从意愿和能力上当然是处理员工。
另外遇上这种麻烦,管理者虽然也知道员工冤枉,但在此之上还有一层气在生——你怎么就不机灵点自己把事避免了?怎么就让患者给你下套送成功了?让人家把事闹到我这里烦我,还要我来给你擦屁股,你委屈顶屁用?
当然其实要说擦屁股,管理者也是给自己擦。只不过给自己擦用棉柔巾,给员工擦用砂纸,就是警告员工以后都机灵点,别给我惹事。
这种管理者会不会得到员工尊重呢?大概率不会,也就是前面说的,其他员工看到了心寒也就心寒,无所谓,反正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说白了,很多管理者最需要要的不是你尊重,而是你怕。
尊重需要付出、承担责任、规矩明确,而怕只需要威压、震慑、欺负。
怕,远比尊重高效,而且成本低廉。
今天可以给你严厉批评,明天也可以给你洗清冤屈。
你不仅名声、责任、代价全部都是管理者一句话的事,连你的情绪也是人家一句话的事。
最后认知就变成以管理者马首是瞻,哪怕被批评第一反应也是“为我好”,雷霆雨露俱是天恩,完全服从没有异议。
只看管理者对规则的解释,完全不看规则本身,解释权归管理者灵活把握,这不就是最好管理的状况吗?
有的时候管理者还挺希望出现这种举报者的,比如某员工在明面上找不出一丝一毫问题,但是管理者看他不爽,想收拾他找不到借口,突然来个举报,那不得逮着蛤蟆攥出尿啊?
你只要切换视角,就知道为什么这种现象会出现了。
但是不要以为所有举报都是这种样子。
比如如果你是无权无势无背景的三无人员,你要举报一个有权或者有利益关系的人,你信不信你才举报,你的信息就到被举报人那里了?
这时候怎么就不“纵容”举报者了呢?这时候怎么就不对被举报者从严从重从快了呢?
所以什么举报黑名单制度、举报追责制度……等可以杜绝本事件这种滥用举报现象的手段,基本不会出现。因为这些制度都是明面规则,而真正关键的,也是管理者坚决要掌握的,是解释权。
现在解释权本来就有,为什么要搞个规则出来挑战解释权本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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