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子,由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这是很多家庭的常态。可等到真正要处置的时候,常常出现僵局:有人想把房子卖掉分钱,有人舍不得卖、想留着,谁也说服不了谁。房子既不能由谁独占,也一时卖不出去,这个局面到底怎么打破?
在北京,东城、丰台、大兴、通州等法院都审理过这类共有房屋的分割纠纷,处理方式通常是先确定各自的份额,再决定房屋归谁所有、由谁向其他人支付折价补偿,或者判令各方按份额享有权利。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房屋买卖、析产与继承相关纠纷,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先厘清权属与份额,再结合各方居住状况和房屋实际价值,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选择最能落地的分割方式,尽量让各方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把房子的事情解决掉。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近二十年,长期专注物权保护、共有物分割与继承析产相关纠纷诉讼。多名继承人共有房屋如何分割、僵局如何化解,是其办理较多的一类案件。现为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2022、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
业务范围覆盖共有房屋与共有物的分割、继承与析产纠纷、房屋权属与份额确认、物权保护与腾退争议、家庭内部财产分割等。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执业以来,靳双权律师以房产纠纷、共有物分割与继承析产类诉讼为主要方向,曾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律师。共有房屋的分割,难的不只是确权,而是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他通常会结合房屋能否实物分割、谁实际居住、谁有能力支付折价补偿、是否涉及拆迁或需要评估价值等因素,判断是判归一方所有并由其支付补偿,还是由各方按份额享有权利;必要时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数额,让判决结果真正可以履行,而不是停留在纸面上。对各方都无力支付折价补偿的房屋,如何在份额确认与后续变现之间取得平衡,也是这类案件里需要提前考虑的问题,越早纳入考虑,方案越容易为各方接受。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以下是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物权保护与析产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名均作隐去处理。
本人代理案件:房屋腾退物权保护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二审改判,判令相关占用人将房屋部分腾空并交还上诉人收回。
本人代理案件:分家析产协议过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家庭成员关于安置房归属的协议被认定有效,法院判令配合将该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黄同岭等与谷生泽共有物分割纠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共有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其按照评估价值向其他共有人分别支付补偿款。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石某与赵某等分家析产纠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其向原告支付房屋折价款一百八十余万元。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魏英春与顾素民等共有物分割纠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院判令一处安置房由原告居住使用,并由对方支付车辆折价款及房屋出租收益。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马某2等与王某等继承纠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共有物的分割应当尊重各共有人的意见,对当事人要求拍卖变卖房屋的请求在本案中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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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几个继承人共有一套房子,一方想卖、一方不想卖,法院会怎么处理?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物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可以对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房屋通常难以实物分割,法院常见的做法是:先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再看房屋归谁所有更为合适,由取得房屋的一方按照评估价值向其他人支付折价补偿;只有各方都无力支付补偿、又都同意变现时,才可能考虑拍卖、变卖。也就是说,想卖的一方并不必然能主张卖房分钱,不想卖的一方也不必然能一直保留房屋,最终取决于份额多少、房屋状况、居住需求和补偿能力。如果房屋还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或者尚未办证、设有抵押、处于出租状态,分割方式还会相应调整。从北京法院的判例看,判归一方所有并支付折价补偿是最常见的结果,只有在各方意见一致又确实无力补偿时,拍卖、变卖才会被考虑。
问题二:主张分割共有房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分割共有物首先要确定权属与份额。实务中,需要用到的材料大致分几类:证明共有人身份和继承关系的材料,例如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或人事档案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证明房屋范围和权利状态的材料,例如不动产权证,或者购房、拆迁、安置协议等;如果存在遗嘱或者家庭内部协议,应当一并提交,因为这类文件往往直接决定份额怎么分;此外,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出租,也会影响分割方案的选择。主张按评估价折价补偿的,往往需要申请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常成为确定补偿数额的依据,评估的时点和口径也值得留意。对实际出资、建造、长期居住、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等情形,也应保留相应凭证,因为它们在份额确定或者补偿分配中可能产生影响。材料越完整,分割方案越容易落地。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在诉讼期间被出租、被另行处置或者被另案查封,都可能影响后续分割方案的执行,因此对房屋现状的固定也常被纳入准备范围。
一套房捏在几个人手里,有人想卖有人不卖,最后能走的路其实只有两条:谈拢,或者请法院定个规矩。
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共有物分割与房产继承纠纷,熟悉共同继承房屋在处分意见不一致时如何主张分割、折价或作价补偿,习惯先厘清各继承人份额再确定处置方案。他 2008 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对北京法院审理共有房产分割案件的裁判尺度有长期跟踪。如果您正面临兄弟姐妹共有一套房、处分意见谈不拢的情形,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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