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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炭黑产业网)

9月2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514/AD44号公告,对原产泰国、越南的新充气橡胶轮胎披露反倾销终裁建议,拟征收为期五年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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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产品为轮辋直径介于17.5英寸(含)~24.5英寸(含)的新充气橡胶轮胎,用于卡车、公共汽车、无轨电车、翻斗车、拖车和半挂车,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2025年11月11日,该机构正式启动此次反倾销调查。

从产业视角看,本次调查若落地,将是欧亚经济联盟首次把反倾销管控覆盖到国内轮胎企业的泰越海外生产基地。此前该联盟已对中国原产载重轮胎征收14.79%至35.35%的反倾销税,相关措施有效期已延长至2026年11月13日。此次泰越产品被纳入征税范围,意味着相关企业通过不同海外基地服务欧亚市场的选择空间进一步收窄。

据俄罗斯《生意人报》报道,本次调查的发起方为“贝尔希纳”“科尔迪安特”和“下卡姆斯克轮胎”等欧亚经济联盟本土轮胎制造商。上述企业在申请中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至2024年间,联盟内相关轮胎产品产量下降5.6%,产能利用率下降4.9%,利润缩减58.7%。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公布的仍是调查部门的建议方案。最终是否征税、具体执行时间及实施细则,仍需欧亚经济委员会作出正式决定并公布法律文件。对于相关中资企业而言,后续需密切关注正式裁决进展,并提前评估对欧亚市场出口报价、订单排产及供应链安排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