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辩护律师近日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被告单位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姜明等人污染环境一案于2026年11月2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罚金金额等均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判决认定南京钛白构成单位犯罪,公司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的可能,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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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