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爷
今天是周末,到晚上,果然又有重磅消息发布——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了。
这个事,肯定值得全民关注,因为它去年曾牵动举国人心。
周末通报,有些算是夜晚鸡叫了,我来简单说说,只为拒绝遗忘。
人真是容易遗忘的,哪怕是疼得入心伤得入骨的事。
我写时评30年了,最恨自己的,也就是忘掉太多的黑暗与伤痛。
但,有些事还是不会忘记的,到死也都忘不了了。
比如,2007年的黑砖窑事件,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
再往近的说,嘴被捅的那三年隐事,当然,还包括去年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
天水那个幼儿园的原园长李慧芳今天被判无期,罚了50万,其他从犯被判处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那,你们还记得他们作的恶,有多么极端吗?
李慧芳,在我看来,就是千古第一毒妇。
只不过,这种人渣,曾经竟然是天水幼教圈的“名人”,拿过妇联颁的“幼教创业典范”奖,官方材料中写她是“一名承载着梦想投身于幼教工作的创业者”。
就是这样一个“典范”,为了多招生源、多挣票子,在后厨把“明确标识不可食用”的彩绘颜料,掺进孩子吃的三色红枣发糕和玉米卷肠包。
她这么干,就是因为颜料更鲜亮,能拍出好看的照片,方便招生宣传。
从2024年5月一直喂到案发,平均每月六次,喂给一群三到六岁的孩子。
一群孩子的命,都不如一张招生照片值钱。
结果,造成233名幼儿血铅异常。这是因为,儿童对铅的吸收是成人的五倍,排出去却只有三成。
铅中毒,太可怕了,因为它专挑神经下手,而神经的发育,是不可逆的。
专家明确说了,血铅三百到四百之间,不治疗智商丢七分,即便治疗,也就能回来两三分。
血铅每高一百微克每升,孩子身高少长一厘米。
在李慧芳们“投毒”之下,233个孩子本应有的个子,本应有的利索人生,被毁掉了。
最可怕的是,一些家长在天水测不出问题,或者测的数据很低,而家长们只能转到西安去测——超过400。
我多说几句——铅最阴毒可怕在于,它会躲进骨头里,等你长大,等你运动时,再悄悄溜回血里。
所以,这些可怜的孩子,得监测到六岁,甚至监测到成年。所以,一些孩子丢掉的智商,很可能永远回不来了。
我现在都记得去年有个妈妈,在拿到孩子528的血铅报告哭着说:“我的孩子生下来八斤一两,很健康,各项指标都正常。至于他的赔偿什么的,我现在都不想。我只想我要我的孩子健康……”
这句话,要比兰州中院的判决书,重上一万倍。
我写这些,就不希望一纸判决书,能够把一切遗憾和不公都洗刷清了。
看透了黑暗,就认识了世界上所有的颜色。
我这种职业评论人,最大的工伤,也就是看多黑暗,觉得心还是在变硬了。
也许有一天,再面对类似上面这些事情,我的眼里也就不再含着泪水了。
对这些与健康消逝和生命消亡有关的事变得麻木了,我认为,那也就是我自己生命最重要的一部分在死去了。
我去年写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时,已经无力直评了。
当时,我写的文章题目是《》。
你们可以点开超链接读读这篇旧文。
当时,面对天水幼儿园孩子中毒惨状,想到他们被毁掉的人生,对救济与惩罚,我是不抱希望了。
我甚至出现幻觉,梦见自己穿越了,成了古代的大侠。在梦中,我杀死了天水那帮坏人、阴人、恶人。
那场景,很血腥。
在梦中,我的剑刺破幼儿园园长喉咙时,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这一切,只是我的梦想。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今天,天水那家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也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原来,这帮人都还能活着!
对这样的判决,我是极度意难平的。
请你们再看看判决书吧,里面明确这样写李慧芳——“授意、安排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如果眼不瞎,人不糊涂,对这样的描述,就应该理解为是在故意安排手下人员对幼儿进行集体下毒。
对孩子进行集体下毒,按照我朴素的观念,这比杀人还要严重多了,算是极恶了。
古代其实就有很多与这种罪行适配的律文,唐律里对这种在食品里下毒、以毒药药人,就属于“十恶·不道”,刑罚自绞,甚至凌迟。
明清律则对此情形是全面加重惩罚,直至凌迟,还要将“财产断付死者之家”。
不仅千刀万剐,而且要用恶人家产直接赔给被害家庭。
只是,现在,李慧芳只赔50万,而救助那些孩子,真不知道“专项资金”最终能不能扛起所有。
不论如何,无期判决,真解不了我的恨。
说句实话,就算是死刑,我也还是难以和解。
有些伤害,是用刑期和处死,都还不清的。
或许,我们能做的,只是很小的事——记住这233个被灌了铅的童年。
判决落槌之后,他们会不会还有二次伤害,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的人生每一步,都需要被救济和关切。
拒绝遗忘,救救孩子,需要每个人把孩子当信仰,织成最严密的保护网。
此时,我真希望李慧芳这样的毒妇,能被关进短剧里那种特殊的牢房……
全文完,共1874字。本周日上午十点,在成都的“阿来书房”有一场演讲交流,期待四川的朋友能来聚聚,然后一起逛逛天府书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