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五年六月,南京皇城宫门之内,一块铁制红牌被悬挂起来,牌上镌刻着金字戒谕后妃之词,字字分明。

工部官员奉命打造此牌时,太祖朱元璋亲自审定了上面的每一句话。

三百多年后,这块铁牌早已锈蚀不存,但它所镌刻的规矩,却深刻影响了大明王朝近三百年的后宫格局。

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一路拼杀到皇帝宝座,亲眼见过元末权臣当道、纲纪废弛的乱象。

他更从史书中读到过太多外戚干政的惨痛教训——西汉吕后一族几乎倾覆刘氏天下,霍光专权废立皇帝如同儿戏,王莽更是以外戚身份篡夺了大汉江山;东汉一代,窦、阎、梁、董、何五家外戚轮番掌权,皇帝成了傀儡;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外戚身份登上帝位改唐为周,韦后与安乐公主联手干预朝政最终鸩杀中宗。

这些前车之鉴像一道道伤疤刻在历代王朝的身上,让朱元璋警醒。

他要为子孙立下一套规矩,让大明王朝不再重蹈覆辙。

洪武元年,刚刚登基的朱元璋便命儒臣修纂《女诫》,并谕示翰林学士朱升:“治天下者,正家为先。

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

后妃虽母仪天下,然不可俾预政事。”

这番话定下了有明一代后宫政治的基本基调。

朱元璋深知,外戚干政的根源在后宫,而后宫干政的根源则在于后妃的出身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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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汉代以来,皇帝选后妃讲究门当户对,皇后大多出自功臣勋贵之家。

汉景帝的薄皇后,因祖母是薄太后而被选为太子妃;汉武帝的陈皇后,母亲是馆陶长公主;东汉历代皇后几乎全部出自开国功臣的世袭家族。

这种联姻方式在短期内巩固了皇权,但长期来看却制造了一个庞大的外戚利益集团——皇后背后的家族本身就是权贵豪门,有封地、有部曲、有门客,一旦外戚借后宫之势干预朝政,皇帝往往投鼠忌器,难以收拾。

朱元璋的做法与历代截然不同。

他在《皇明祖训》中明确规定:“凡天子及亲王、后、妃、宫人等,必须选择良家子女,以礼聘娶,不拘处所;勿受大臣进送。”

又敕令“凡天子、亲王之后、妃、宫嫔,慎选良家女为之,进者弗受,故妃、后多采之民间”。

这道命令从制度上斩断了后宫与权贵之间的联姻纽带。

所谓“良家子女”,在明初的语境下指的是身家清白的中下层人家,而非高门大户。

偏重选择清贫之家的女子,一方面可以辅佐皇帝保持节俭勤政的作风,另一方面这些家庭出身寒微,根本没有政治势力可以依托。

成祖仁孝皇后徐氏是明朝历史上一个特殊的例外。

她是开国功臣中山王徐达的女儿,嫁给了当时的燕王朱棣。

但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特别指出,“国初惟成祖仁孝皇后为徐中山女,其时法制未定也,嗣后则多出民间”。

这一例外恰恰说明了制度的确立经历了一个过程——洪武初年法制尚未完备,勋贵联姻的惯性仍然存在,但此后历代皇帝均严格遵守“后妃选自民间”的祖训,遂成定制。

选妃的过程极为严格,几乎是一场遍及全国的选拔。

每当皇帝大婚年龄到来,宫中便会派遣宦官到各地挑选十三至十六岁的少女,从中选出五千名送入京城进行层层筛选。

经过体态、五官、肌肤、仪态等多轮淘汰,最终只有五十人能够进入嫔妃的行列,再由皇太后或太妃从中选出三人供皇帝钦定皇后人选。

这套制度化的选妃流程,确保了后妃的来源始终控制在民间良家女的范围内,外戚从一开始便失去了凭借门第势力干预朝政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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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还采取了一项极具前瞻性的措施:外戚只给高爵厚禄,不许干预政事。

马皇后曾劝谏朱元璋不要给她的亲族授官,说“国家爵禄宜与贤士大夫共之,不当私妾家”,并以前世外戚骄佚致祸为理由劝止。

朱元璋大为赞赏,赐金帛而已,不予职事。

《祖训录》的《箴戒》篇更是明文规定:“凡外戚,不许掌国政,止许以礼待之,不可失亲亲之道。

若创业之时,因功结亲者,尤当加厚。

其官品不可太高。”

然而,朱元璋对外戚的防范并不止于此。

他还在洪武三年命工部铸造了一块铁制红牌,镌刻戒谕后妃之词悬于宫中,又命儒臣修《女诫》,明确规定“后妃虽母仪天下,然不可俾预政事”。

《皇明祖训》中更有一条硬性规定:“凡皇后止许内治宫中诸等妇女人,宫门外一应事务,毋得干预。”

朱元璋把后宫不得干政从皇帝的个人意志上升为世代相传的“家法”,任何后世子孙都必须遵守。

这就从制度层面为大明王朝筑起了一道防线。

不过,制度的设计是一回事,制度能否被执行又是另一回事。

朱元璋驾崩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他临终前留下了一道令后世争议不休的遗诏:凡未生育的妃嫔一律殉葬。

据明末毛奇龄所著《彤史拾遗记》记载,“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但实际上,真实历史比记载更加残酷。

除正宫皇后外,所有妃嫔无论是否生育,都要殉葬,只有皇帝或太后特旨赦免的个别妃嫔才能免死。

那些生育了皇子的妃嫔,即使儿子已经是封藩一方的藩王,也全部被勒令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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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宗郭贵妃生下了三个皇子,又是功臣之女,尚且不免于被殉葬。

而另一些无子嗣的老妾因为与仁宗张皇后关系好,反而被特旨赦免。

由此可见,殉葬与否并非完全取决于是否生育,而是皇帝或太后的一念之间。

这种残酷的制度表面上看是针对后宫女子的,但其深层逻辑却是斩断外戚干政的又一个环节。

朱元璋恢复殉葬制度的逻辑,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晚年的做法。

汉武帝决定立年幼的刘弗陵为太子时,担心“子少母壮”,太子生母钩弋夫人会像吕后一样临朝称制,于是找借口将她赐死。

据《史记·外戚世家》记载,汉武帝在甘泉宫召画工绘制周公负成王的图像,群臣由此明白武帝欲立少子。

数日后,武帝借故谴责钩弋夫人,夫人脱簪珥叩头求饶,武帝却下令“引持去,送掖庭狱”,钩弋夫人被处死。

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将这一做法发展为“子贵母死”的定制:一旦某位皇子被立为太子,其生母就必须自尽。

北魏从道武帝到宣武帝,历代均严格执行这一制度。

然而讽刺的是,北魏虽然处死了太子的生母,却未能阻止太后临朝称制的出现——因为太子即位后往往追尊生母,其外戚家族依然获得了巨大的政治权力。

北魏的教训说明,单纯的肉体消灭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朱元璋的殉葬制度与汉武帝和北魏的做法有所不同。

他不只是针对太子生母一人,而是将所有妃嫔都纳入殉葬范围。

这意味着,无论哪位妃嫔的儿子将来有可能继承大统,其生母都已经不在人世,外戚自然也就失去了与后宫联结的纽带。

从防范外戚干政的角度来看,朱元璋的殉葬制度比汉武帝的“去母留子”更加彻底,也更加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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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残酷的制度并未贯穿明朝始终。

天顺八年正月,明英宗朱祁镇病重,命太监牛玉执笔记录遗命,其中第三条便是“勿以嫔御殉葬”。

英宗驾崩时年仅三十八岁,他在遗诏中废除了自太祖以来延续了六十余年的嫔妃殉葬制度。

明史学者评价此事说:“罢宫妃殉葬,则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

英宗废除殉葬制度的动机,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

但从他一生的经历来看,土木之变中被瓦剌俘虏、幽居南宫七年、夺门之变后重新登基,这些经历让他对生命的理解远比深宫中长大的皇帝深刻得多。

英宗废除殉葬后,明朝历代皇帝均未恢复此制,从明裕陵开始结束了帝陵的宫人殉葬制度。

殉葬制度的废除是否意味着外戚干政的可能性增大了呢?

从表面上看,妃嫔不再殉葬,她们的生母身份得以保全,外戚似乎有了更多的机会。

但事实上,明朝的外戚并未因此抬头。

这是因为朱元璋设计的防范体系是多重的,殉葬制度只是其中最残酷的一道防线,选妃制度和言官制度才是更为持久和稳固的保障。

明朝的言官制度在历史上独树一帜。

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创设了六科给事中制度,两者合称“科道官”或“言官”。

六科给事中不再隶属于其他衙门,而是独立的机构,官员品秩虽低,权力却极重。

给事中掌握“封驳”之权,可以对皇帝的诏令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议;十三道监察御史则对除皇帝以外的所有大臣和官员拥有弹劾之权,上至内阁首辅,下至地方知县,都在监察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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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官制度对外戚的制约作用,在明朝中后期的政治实践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成化年间,万贵妃宠冠后宫,其父万贵、兄万通凭借外戚身份迅速升迁,万通出任锦衣卫都指挥使,声势显赫。

大学士万安见万贵妃得宠,便自称同宗,与万通的妻子往来密切,借此巩固自己的地位。

然而,并非所有朝臣都选择攀附。

御史汤鼐首先上疏弹劾万安,列举其结交外戚、把持朝政的种种劣迹。

明孝宗即位后,御史文贵、姜洪等人更是列出了万安的十大罪状,最终迫使万安致仕罢相。

弘治年间,张皇后得宠于明孝宗,其父张峦封寿宁伯,两个弟弟张鹤龄封寿宁侯、张延龄封建昌伯。

张氏兄弟仗着皇后之势骄横不法,肆意侵占民田。

中官何鼎上疏弹劾张鹤龄,结果反被下狱。

但言官们并未因此退缩,给事中、御史纷纷上疏为张氏兄弟的不法行为留下案底。

到了嘉靖年间,张鹤龄被革爵,张延龄更是在太后驾崩后被斩于西市。

外戚的嚣张气焰在言官持续不断的弹劾和记录中,始终无法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言官之所以能够发挥制约外戚的作用,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手中握着“祖宗家法”这一武器。

每当外戚有不法行为,言官便援引《皇明祖训》中“外戚不许掌国政”的条文进行弹劾。

这种以祖训为依据的谏诤方式,让皇帝也难以公开庇护外戚。

万历年间,神宗想立宠妃郑氏之子为太子,言官王如坚上疏援引《祖训》及礼法制度,指斥皇帝违背“早定国本”之诺,虽然触怒神宗被贬,但言官群体前赴后继的谏诤最终迫使皇帝按照祖训立长子为太子。

《明史·外戚传》的编纂者在总结有明一代外戚的整体状况时,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明太祖立国,家法严。

史臣称后妃居宫中,不预一发之政,外戚循理谨度,无敢恃宠以病民,汉、唐以来所不及。”

这段话精准地概括了明朝外戚的基本面貌。

同卷又特别指出:“有明一代,外戚最为孱弱。”

将这两段评价放在一起看,明朝的外戚之所以孱弱,正是因为后妃不预政事、外戚循理谨度,而这又源于朱元璋立国之初所确立的严格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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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年间的大学士沈一贯曾在一份奏疏中感叹,前代外戚之祸之所以不可收拾,根源在于外戚有兵权、有封地、有朋党。

而明朝的制度设计恰恰在外戚可能坐大的每一个环节上都设下了障碍。

选妃制度让外戚没有门第根基,封爵制度让外戚没有世袭特权,言官制度让外戚没有干政空间。

三道防线层层叠叠,外戚即便有心弄权,也无从下手。

嘉靖八年,朝廷进一步明确规定“外戚封爵毋许世袭,其有世袭一二代者,出特恩”。

此前外戚封爵虽然大多不世袭,但仍有少数特例。

嘉靖皇帝这道命令将外戚封爵不世袭的原则彻底固定下来。

戚畹周亲不得与汗马余勋同列,外戚虽然拥有尊崇的地位和丰厚的田宅,却没有任何可以传之久远的政治资本。

至此,外戚在制度上已经完全被排除在权力核心之外。

回望洪武五年六月那个夏天,当工部官员将铁制红牌悬挂于宫门之内时,他们或许并没有意识到,这块三尺见方的铁牌,连同朱元璋在此前后颁布的一系列祖训和制度,共同塑造了明朝近三百年“无外戚干政”的政治奇观。

朱元璋从选妃制度斩断外戚的根基,以殉葬制度消除太子生母家族的威胁,以言官制度编织监督外戚的网络,再用封爵不世袭的规定堵住最后的漏洞。

这些制度相互配合、层层递进,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防范体系。

宫门外,夕阳的余晖将红牌上金字的影子拉得很长。

那些金色的字迹在暮色中闪烁,仿佛在无声地宣告:这个王朝的外戚,将永远只享有尊荣,而不被允许触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