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自然人傅某列为被告,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定于2026年11月17日10时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车墩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消费金融领域常见的合同纠纷类型,将按照民事诉讼相关流程推进审理,相关涉案主体的权益认定与责任划分将以法院最终审理结果为准。
本次开庭公告所披露的信息,明确了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全流程节点,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也将由受理法院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傅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7 10:00:00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庭车墩第三法庭 案号(2026)沪0117民初30285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蔡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本次案件对应的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30285号,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1月17日,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该案将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在车墩第三法庭开展审理,将围绕借贷双方的合同履约情况、权责划分等核心争议点进行核查判定,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民事权益。
天眼查数据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所属行业为消费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162人,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168号招联大厦5-9层、11-18层、32-39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50%5000002018-12-2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5000002018-12-28
点评分析
本次招联消费金融作为原告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日常合规催收的常规操作,是其维护信贷资产安全、压实借贷履约责任的正常市场化行为。该类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明确权责,既保障机构自身合法权益,也对行业内恶意逃废债行为形成警示,符合消费金融行业合规运营的普遍实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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