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四川雷波县低分班教师被安排在印有“耻辱”字样背景前合影一事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县长岗位,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受到政务警告并调离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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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处理通报,为这场简单粗暴的教育问责画上句号。但此事留下的教训,令人深思。
个别管理者片面理解“知耻而后勇”,试图以“示众”的方式倒逼教学提分。然而,提升学生成绩和教学质量,贵在师生共同努力、激励改进,而非人格羞辱。教师站上讲台,承担的是育人职责,安排低分班老师与“耻辱”合影,不仅寒了一线教师的心,更给全社会作出消极示范。
教育管理可以严格,但“严”的边界在哪里,法律划得清清楚楚。我国民法典明确,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不容侵害;教师法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将根据情况面临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赔偿损失,甚至刑事责任。此次处分再次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师道尊严受法律保护,不容贬损。
今年3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明确禁止简单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教育评价的核心目标,是补齐短板、提质增效,而非制造对立、惩罚个体。唯分数论催生的羞辱式管理,不仅消解教师职业荣誉感,挫伤队伍积极性,而且背离了立德树人的初心。管理者手握考核权力,更要守住权力行使的边界,不能将行政考核异化为人格惩戒。
还是那句话,尊师重道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从每一次考核、每一项决策做起,敬畏教师人格、遵循教育规律,不一刀切地以分数论教师、论教育,让尊师重道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星宇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芳 朱婵婵 岳铼
校对|王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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