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一位被骂了几百年的人。一提起他,很多人脑子里立马蹦出俩字——昏君。再狠点的,直接说他是“亡国废物”。今天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人啊,真没咱们想的那么简单。他不是不想救那个烂摊子,他是真的救不动了。
谁呢?明朝最后一任皇帝,崇祯,朱由检。
咱们把时间拨回到1627年。那一年,天启皇帝驾崩,才23岁,没留下儿子。皇位就这么落到了他弟弟朱由检头上。朱由检当时多大?17岁。搁现在,17岁还是个高中生呢,人家就得接手一个快散架的大帝国了。
他哥给他留的是个什么家底呢?我跟你说,惨不忍睹。
朝堂上,魏忠贤的阉党一手遮天,号称“九千岁”,各地官员给他修生祠,喊他干爹的排着队。国库里呢?穷得叮当响,辽东那边打仗要钱,赈灾要钱,修水利要钱,可银子都进了贪官的口袋。外面呢?后金的皇太极虎视眈眈,隔三差五就来抢一把。国内更别提了,陕西连年大旱,老百姓吃树皮、吃观音土,最后连土都吃不上,只能造反。
这就是崇祯接手的公司——账上没钱,高管内斗,竞争对手天天堵门口,基层员工已经掀桌子了。
但崇祯没怂。他上来第一件事,就是干魏忠贤。这小伙子别看年纪小,手腕挺硬。他先是不动声色,稳住魏忠贤,等时机成熟,一纸诏书就把魏忠贤贬到凤阳去看坟。魏忠贤走到半路,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上吊自杀了。紧接着,崇祯把阉党一网打尽,该杀的杀,该流放的流放。朝野上下拍手叫好,都说新皇帝是明君。
可问题来了,阉党倒了,东林党人上台了。这帮读书人嘴上全是主义,心里全是生意。他们喊着“为民请命”,结果自己家里良田千顷,一分税不交。崇祯想收商业税、矿税,他们死活拦着,说“与民争利”。争来争去,国库还是空的。
崇祯急啊。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批奏折,半夜还在跟大臣开会。史书上记载,他经常批奏折批到手指头都磨出茧子。他穿的衣服,龙袍上全是补丁,皇后亲自给他缝。有一次他去看望一个生病的大臣,人家发现皇帝的内衣袖子都破了,露着棉絮。一个皇帝,穿成这样,你说他图啥?
可光勤政没用啊。他有个致命毛病——多疑。十七年里,他换了五十多个内阁大学士,相当于换了五十多个宰相。兵部尚书换了十四个,刑部尚书换了十七个。为啥换这么勤?因为他不信任何人。谁干得好好的,他稍微听到点风声,立马就换人。底下人谁还敢干事?干好了没赏,干砸了掉脑袋,干脆啥也不干。
最要命的是杀袁崇焕这事儿。咱们客观说,袁崇焕确实有毛病,他夸下海口说“五年平辽”,结果皇太极的兵都打到北京城下了。但袁崇焕是不是真通敌?大概率不是。他就是嘴大,爱吹牛,做事不严谨。可崇祯不管这些,他觉得你骗了我,你就得死。于是把袁崇焕凌迟处死,三千多刀啊,老百姓还抢着吃他的肉。
这事儿办得确实糊涂。但你要是站在崇祯的角度想想——他把全部家底都押在辽东,要钱给钱,要人给人,结果你告诉我五年能平,最后人家打到家门口了。换谁谁不崩溃?他不是昏,他是急疯了。
到了1644年,局面彻底崩了。李自成的农民军从西安一路打到北京,沿途几乎没遇到像样的抵抗。为啥?因为老百姓不帮朝廷了。你收税收到我孙子辈,我凭啥替你卖命?
三月十七号,李自成兵临城下。崇祯把最后能调动的兵都调来了,可守城的太监们打开城门投降了。三月十八号晚上,崇祯做了最后一件事——他让太监把三个儿子送出宫,让他们隐姓埋名,将来有机会再复国。然后他提着剑,去了后宫。
他先让皇后自尽,皇后哭着说“妾事陛下十有八年,卒不听一语,致有今日”,然后上吊了。他又砍伤了长平公主,说“汝何故生我家”,一剑砍断了公主的左臂。十五岁的公主昏死过去,崇祯以为她死了,转身走了。
他带着太监王承恩,跌跌撞撞爬上煤山。这时候北京城已经到处是火光,喊杀声震天。崇祯站在山顶,看着自己守了十七年的江山,从怀里掏出一块白布,咬破手指,写下了最后的话。
写完之后,他把白布塞进衣襟,摘下皇冠,用头发盖住脸,找了棵歪脖子树,上吊了。王承恩在旁边也吊死了。
那封血书后来被人发现,上面写着:“朕自登基十七年,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你品品最后那句——“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他都到这份上了,想的还是别伤害老百姓。
当然,我不是说崇祯没毛病。他刚愎自用,他优柔寡断,他用人多疑,他死要面子。这些都对。但你得承认,他不是那种吃喝玩乐、啥也不管的昏君。他更像是一个能力配不上野心、运气又差到极点的悲剧人物。
大明这艘船,从嘉靖、万历那会儿就开始漏水了。万历三十年不上朝,天启天天做木匠活儿,到了崇祯手里,船底都快烂穿了。他拼了命地往外舀水,白天舀,晚上舀,舀了十七年,可窟窿太多太大,最后船还是沉了。
你能全怪那个舀水的人吗?
他不是不想救,他是真的救不动了。一个王朝最后的挣扎,有时候比它的灭亡更让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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