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东莞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配情况公示》
(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显示
凤岗、莞城、清溪、横沥、沙田
共获本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总金额超745万元
其中莞城以超420万元居首
按照东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有意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需经小区居民就项目实施主体、改造方案、资金筹措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改造申请。市住建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纳入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并申报财政补助资金。
本次公示资金分配明细:凤岗镇获补助666149.97元,莞城街道获补助4214046.38元,清溪镇获补助1504779.82元,横沥镇获补助578056.52元,沙田镇获补助492953.4元,总金额7455986.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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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7日。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如对资金分配情况存在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书面形式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个人反映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相关事项证明材料;单位反映须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 283 号
邮编:523112
联系电话:22671190
中央财政资金的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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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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