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三岁离异女性,在社交场合认识已婚企业董事长张某。

女性清楚张某的已婚身份。二人依旧发展婚外不正当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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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2023年保持私下往来。交往过程未采取避孕措施。该女性顺利诞下一对龙凤胎。

孩子出生之后,张某拒不承认亲子关系。

张某拒绝履行子女抚养的相关责任。

张某对外表示,交往初期已主动告知自身已婚情况。张某声称自己多次提出分手。女方始终不愿终止这段关系。

两个孩子由女方独自抚养。日常开支与生活压力全部由女方承担。

女方自行完成DNA亲子检测。

女方手持检测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争取合法权益,办理户籍落户手续。

一审审理过程中,张某拒绝配合司法亲子鉴定。

张某无法提供任何反驳原告诉求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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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参考双方交往记录、孩子生育时间、个人检测资料。依法推定张某与两名孩子的亲子关系成立。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审理阶段,张某主动申请亲子鉴定。

张某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鉴定费用。司法鉴定程序自动终止。

南通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某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离异女性明知他人有家室,依旧介入他人婚姻。个人选择造成沉重的育儿生活压力。

张某拥有财富与社会地位。刻意逃避法定的子女抚养义务。处事方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法律强制张某承担两名孩子的全部抚养责任。

成年人的情感选择,需要恪守道德准则与法律规范。

突破底线的私人情感,只会滋生无尽的纠纷与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