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社保最高罚3倍!11月新规落地,签过“放弃社保”的注意了
社保新规 · 一张纸为啥不作数,咱该咋办
身边不少人都碰过这种事:上班没多久,单位拿出一张纸,让你签“自愿放弃社保”,说每月多补你几百块现金。有人图眼前手头宽裕,就签了字。可这张纸,法律上从一开始就不作数。今年11月起,这规矩说得更明白了。
今天就把这事掰开揉碎讲清楚:这张纸为啥没用、11月新规改了什么、咱普通人该咋办。
一、一张“自愿放弃”的纸,为啥不算数
先说个容易想岔的地方:社保不是单位跟员工“商量着来”的福利,而是法律定死的强制义务。《社会保险法》写得明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得依法参保、依法缴费,这项义务不能靠一纸约定就放弃。
说白了,签了字,也挡不住单位该缴的社保;单位该补的,照样得补。已经有法院判过:员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律认定无效。
二、11月起,欠缴社保的“尺子”统一了
过去各地处罚松紧不太一样。今年11月1日起,《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施行,社保欠缴头一回被纳入全国统一的处罚裁量。
按《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欠缴社保的,先责令限期补缴,从欠缴那天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还不上,罚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还有几种常见的说法,其实都站不住脚:
- 试用期不缴?不行。用工之日起30日内,就得办社保登记。
- 用“社保补贴”或发现金代替?不行。得按货币形式全额缴。
- 没签劳动合同就不缴?不行。只要有劳动关系,就得缴。
小提醒:已经签过“自愿放弃社保”的,不用慌。这张纸本身就是无效的,单位该补缴的,照样得补。
三、咱普通人,记住这3件事
一是查。手机上打开电子社保卡,或当地人社的APP,就能看到自己的缴费记录。断没断、缴没缴,一目了然。顺手帮爸妈也查一查。
二是拒。再碰到让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别签。已经签了的也别怕,这纸本来就不算数。
三是留证据、找对人。真遇上欠缴,把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留好,打12333咨询,或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劳动仲裁反映。
社保这东西,平时看不见摸不着,真到生病、退休、出点事的时候,它就是底气。眼前多拿几百块,换的可能是往后几十年的保障,这笔账,得往长远算。
家里有上班的年轻人,把这篇转给他看看;自己还在缴社保的,也顺手查一查记录。心里有数,才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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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为政策常识科普,具体执行以当地税务、人社部门官方通知为准;涉及个人权益,建议拨打12333或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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