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5日上午,昆明地铁1号线车厢内发生令人极度不适的一幕。一名网红博主突然向素不相识的陌生女乘客单膝跪地,大声背诵表白台词:“你知道吗?你在我的心里面已经深深地扎根……”
女乘客全程尴尬埋头不语,随后起身离开。视频传上网后,迅速获得超6.8万点赞、65.2万次转发。10月17日,昆明地铁客服回应称该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将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加强列车巡视。
事后网友扒出,该男子的账号里有多条在地铁车厢拍摄的作品,部分还标注为“社恐脱敏训练”。显然,这根本不是什么一见钟情,而是一场为了博取流量、拿路人当道具的精心策划。
很多网友觉得这“很尴尬”、“没礼貌”。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绝不仅仅是“不文明”这么简单,它已经严重触碰了法律红线。
一、对陌生人下跪表白,法律上叫性骚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是否构成性骚扰的核心,在于“是否违背他人意愿”。在密闭的地铁车厢里,一个陌生男子突然对着女孩下跪、大喊大叫,女孩埋头不语、随后起身离开——这种明确的抗拒和逃避反应,就是“违背意愿”的直接体现。
该网红为了所谓“社恐脱敏训练”,把无辜路人当作拍摄素材。这种带有强迫性质的“公开示爱”,给被害人带来的是极度的恐惧、尴尬和心理不适,不仅侵犯了女乘客的人格尊严,构成了性骚扰,也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
二、未经同意的偷拍,侵犯了肖像权和隐私权
网红拍视频发上网赚流量,往往伴随着未经同意的偷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即便是在公共场所,他人同样享有肖像权和隐私权。本案中,女乘客没有义务配合网红的表演,更没同意把自己的尴尬瞬间公之于众。
该视频获得了数十万次转发,女乘客的面部特征、穿着打扮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网红借此赚足了眼球和流量,而女乘客却可能面临被熟人认出、甚至被网络骚扰的现实风险。女乘客完全可以起诉该网红,要求其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三、公共空间不是个人片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地铁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网红的私人摄影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喧哗、下跪堵路,极易引发围观和拥挤,不仅影响其他乘客正常通行,在紧急情况下甚至可能引发踩踏等安全事故。昆明地铁将其定性为“不文明行为”并加强巡视是必要的,但如果男子的行为造成了秩序混乱,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遇到这种“流量流氓”,普通人该怎么办?
很多女孩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懵了,只想赶紧躲开。这很正常。但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你可以这样做:
第一,立刻远离并大声拒绝。 明确告诉对方“我不认识你,请你走开”,不要陷入对方的剧本,更不要为了息事宁人而配合对方。
第二,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 立即按下列车内的报警按钮,或者下车后向站台的地铁工作人员、安保人员求助,要求将骚扰者带离。
第三,报警并保留证据。 如果对方持续纠缠,直接拨打110报警。同时,可以拍下对方的特征作为证据,如果发现有人把视频发上网,及时截图公证,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第四,向平台投诉。 这类视频严重侵犯隐私,可以向抖音、微博等平台投诉,要求下架侵权视频。平台如果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五、这件事真正值得记住的
在流量时代,总有人为了点赞和转发,不断拉低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他们以为只要打着“浪漫”、“社恐训练”的幌子,就能把骚扰合法化。
但法律给出了最明确的回答:任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的流量,都是有毒的。
公共空间的底线是尊重。女孩走在街上、坐在地铁里,不需要时刻准备迎接陌生人的下跪。对于这种拿性骚扰当卖点的网红,法律不仅应该让其道歉,更应该让其付出实质性的代价。平台也应该切掉他们赖以生存的流量,让“流量流氓”彻底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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