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发布)
文明守法出行
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要素
为进一步净化我县道路交通秩序
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为全县群众日常出行营造更加
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金寨公安交警现对一批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予以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做到尊法守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交通违法曝光台
违法地点:映山红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身份证号:3424261995******22
姓名:陈*怡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身份证号:3424261986******24
姓名:储*翠
违法地点:灵山寺西路与船冲北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424231976******63
姓名:高*琴
违法地点:史河路与流波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424261963******44
姓名:江*群
违法地点:金叶路与北八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身份证号:4130261998******42
姓名:李*
违法地点:灵山寺西路与船板冲北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424261989******26
姓名:卢*燕
违法地点:史河路与流波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424261974******20
姓名:陆*
违法地点:史河路与梅南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身份证号:3424261998******5X
姓名:谈*
违法地点:史河路与流波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身份证号:3424261971******19
姓名:唐*洪
违法地点:映山红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身份证号:3424261987******10
姓名:汪*玉
违法地点:史河路与梅南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身份证号:3415242001******23
姓名:王*月
违法地点:金叶路与横一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415242007******28
姓名:张*玉
金寨公安交警
将对以上行为依法处罚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能够以此为戒
珍爱生命
文明骑行
真实案例警示 “正确佩戴头盔”有多重要
01
未戴安全头盔
02
佩戴安全头盔
03
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04
戴头盔但未系扣=未戴
骑行不仅要佩戴安全头盔
更重要的是正确佩戴头盔
不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后果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造成颅脑致命性损伤。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盔就是骑乘人员的“保命符”
在关键时候能救您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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