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王女士的案子最近公开,给所有二手房买家敲响警钟。她真金白银买房,签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也写着自己名字,可八年后准备卖房,才发现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交易类型竟是“赠与”。这不是简单的登记瑕疵,而可能意味着上百万的补税、滞纳金和漫长维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八年后的惊雷:买卖为何变成赠与

2017年,王女士在上海购买一套商住二手房。正常买卖税费合计70余万元。双方约定卖家实收150万元,全部税费和中介费由王女士承担。她把73.2万元税费及中介费转给中介,委托其代办缴税、过户。过户时她全程在场,中介让签字就签字,房产证顺利办下。此后八年,她一直认为这是正常买卖。

2025年,她打算出售房屋,办理手续时才震惊发现:系统登记过户类型是赠与,不是买卖。原来中介为侵占她交付的税费,伙同他人伪造户口本,虚构买卖双方为兄妹,用亲属赠与方式过户。赠与只需少量契税,原本70多万元税费被中介私吞。若王女士现在对外卖房,需补缴70多万元交易税费,外加107万余元滞纳金,合计近180万元。中介虽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但税款、滞纳金仍要依法追缴入库。

核心提醒:房产证写你的名字,不等于交易性质就是买卖。真正决定房屋来源的,是不动产登记簿和税务系统档案。

二、法律依据:登记簿才是“原始档案”

《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应一致,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通俗说,房产证像“复印件”,登记簿才是官方底档。登记为赠与,法律上就按赠与房产处理。

《民法典》第220条给出救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错误,可申请更正登记;有充分证据证明错误,登记机构应更正。对方拒不配合,可申请异议登记,但必须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税收风险更大。受赠房屋再出售,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规则与正常买卖不同。当初未缴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税,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并按日加收滞纳金,拖得越久金额越高。中介所谓“走赠与省税费”,省下的只是过户环节小钱,风险却全部压给买家。哪怕你实际支付购房款,只要登记为赠与,对外就认定为无偿受赠。中介一旦跑路,巨额损失由买房人承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二手房交易四步避坑

第一,签字前看清每一份文件交易性质。是“存量房买卖”还是“赠与”,务必逐页核对。花钱买房,坚决不签赠与申请书、赠与协议,不要信“只是走流程”“为了省税”。

第二,过户完成后,当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不动产登记簿查询结果》,不是只拿房产证。上面会写明过户原因:买卖、赠与或继承。当场核对是否与实际购房一致。这是最关键一步。

第三,大额税费不要直接转给中介私人账户。税费优先直接缴入税务机关对公账户,不要转中介个人微信、私人银行卡。本案最大漏洞,就是买家把全部税费转给中介个人,才给截留和伪造留下空间。

第四,保留完整证据。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房款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中介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全部备份。一旦登记出错,这些是申请更正、打官司的核心证据。

四、已经踩坑,五步维权

若多年后发现买卖被登记成赠与,不要慌。第一步,固定证据:调取不动产登记簿、税务档案,保存合同、房款流水、沟通记录,证明真实关系是买卖而非无偿赠与。第二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正登记,要求把“赠与”更正为“买卖”。第三步,若不予更正,办理异议登记,并记住15日内必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超时失效。第四步,涉及中介伪造材料、诈骗,立刻报警立案,刑事判决书也是民事维权重要证据。第五步,提起行政或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赠与登记行为无效,判令登记机关按真实买卖关系重新登记,同时起诉中介赔偿税款、滞纳金等全部损失。注意,单纯房产证写你名字,不能证明交易是买卖,法院看的是合同、转账、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五、高频问题答疑

问:已拿到房产证,房子是我的,登记为赠与有什么影响?答:产权属于你,但未来卖房会触发高额个税、追缴税费和滞纳金,遇到拆迁、抵押也可能受影响,风险埋藏在几年后。

问:中介说亲属赠与可省几十万税,能不能主动做假赠与?答:不建议。“假赠与真买卖”属于规避税收,查实后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严重的还涉及行政处罚,风险由买卖双方承担。

问:买完房很多年了,还能申请更正吗?答:可以。不动产登记错误不受购房时间长短限制,只要有证据证明真实交易是买卖,就可申请更正,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

买房过户,别只盯着房产证。打印登记簿、核对交易类型、税费走对公、留存证据,才能避开上百万的大坑。建议收藏并转发给准备买房的家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