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学产学合作团的运营收益规模已接近全国私立大学学费总收入,但负责监管的人手严重不足,实地检查也未充分开展,因此被指可能处于会计舞弊的监管盲区。

据韩国国会教育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郑成国办公室10月16日从韩国私学振兴财团获得的数据,按去年决算标准,产学合作团的整体运营收益为12.5074万亿韩元,与今年私立大学学费总收入13.5023万亿韩元规模相当。

产学合作团是依据《产学合作法》设立的大学下属组织,目的是帮助大学建立研发体系,开发、普及、扩散并商业化产业发展所需的新知识和技术,从而为地区和国家发展作贡献。目前,韩国408所大学中有361所设立了产学合作团,占比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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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产学合作团创造了与私立大学学费收入相当的收益,但受教育部委托负责相关检查的私学振兴财团,负责产学合作团事务的人员仅有2人。财团主要通过审查产学合作团提交的外部会计审计报告,并对部分大学开展实地检查,以此监督外部会计审计质量。

问题不仅在于人力不足。能够深入核查会计和财务状况的实地检查仅覆盖全部产学合作团的约7%。接受实地检查的大学数量从2022年的40所骤减至今年的7所。未被纳入检查范围的大学无法核实预决算明细,只能完全依赖产学合作团提交的外部审计报告。

外部审计报告的有效性也引发质疑。审计意见大多为“适当”,近三年来仅有3所大学收到“限定”意见:2023年348所大学中仅雄税务大学1所;2024年348所大学中仅新庆州大学和汉信大学2所;去年346所大学中则没有一所收到“限定”意见。

验证外部会计审计是否充分开展的会计监理目前仅以试点形式运行。近两年对10所大学进行的会计监理共发现167项问题,平均每校16.7项。

因此,有意见指出,为提高外部会计审计的有效性,必须为会计监理建立明确的法律依据。私学振兴财团也认识到,要消除产学合作团管理盲区,需要修改相关法律。

在10月7日国会教育委员会国政监查中,郑成国议员指出:“我认为即使通过修订《产学合作法》的相关条款,也必须加以补充。”私学振兴财团理事长李河云回应称:“我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