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口的议事亭里,老支书带着大伙你一言我一语,把今年的公益岗分配、水渠修缮方案定得明明白白;村规民约贴在公告栏最醒目的位置,红白喜事简办的共识成了大家默认的规矩,谁家遇到困难不用等村干部上门,邻里互相搭把手早就成了常态——这些鲜活的日常,正是村民自治最生动的注脚。
村民自治不是“写在纸上的制度”,而是扎根在乡土里的治理智慧。它的核心从来不是“村干部说了算”,而是真正让村民成为乡村的“主人翁”。小到家门口的路灯要不要装、广场舞场地划在哪里,大到集体土地怎么流转、惠农资金怎么分配,但凡涉及大伙切身利益的事,拿到台面上摊开说、共同议,意见听全了、道理讲透了,决策自然就能得到多数人的支持,推行起来也少了矛盾和阻碍。近些年来不少地方推行的“院落会”“议事会”“村情发布会”,本质上都是把议事的“话筒”交到村民手里,让“村里的事大家商量着办”从口号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
当然,村民自治不是“各干各的”,更不是“无拘无束”,要行稳致远,得找准“小民主”和“大规矩”的平衡点。一方面要避免“自治变‘自滞’”:不能凡事都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得有清晰的议事规则、透明的公开机制,尤其是涉及集体资产、惠民政策的内容,要全程晒在阳光下,消除大伙的疑虑;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自治变‘自流’”:村规民约不能成了“摆设”,要和法律底线、公序良俗对齐,对于违反规矩的行为要有合理的约束方式,引导大家既享受自治的权利,也履行应尽的义务。
说到底,村民自治的温度,最终要落到“让村民得实惠”上。当大伙的想法能被听见、诉求能被回应,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自然就会被调动起来:有技术的愿意把种植养殖经验教给乡亲,有能力的愿意回乡创业带着大伙致富,普通村民也愿意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养老互助这些公共事务,人心聚起来了,乡村发展的底气也就足了。
乡村善治的密码,从来不在别处,就藏在每一位村民的主动参与里。把村民自治的活力充分激发出来,让大伙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就能看见更多产业兴、邻里和、环境美的美丽乡村。(宣汉县委组织部 曾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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