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北京,春寒料峭。东城区东直门一栋老旧居民楼的地下室门口,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正牵着一条小狗悠闲地散步。他身高一米七五左右,面色白皙,鼻梁挺直,戴着一副细框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几名便衣警察悄悄围了上来。他们已经在这个小区蹲守了三天,目标就是眼前这个看似无害的年轻人。
"李义江?"警察轻声唤道。
年轻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惊慌,甚至带着一丝平静的微笑。他看了看眼前这几个神色凝重的警察,又看了看他们腰间隐约露出的枪套,淡淡地问了一句:
"是为了那些案子吗?"
没有辩解,没有逃跑,甚至没有多余的表情。他只是弯腰把狗链子递到邻居手里,说了句"麻烦帮我喂几天",然后就跟着警察上了车。回到地下室收拾了几件换洗衣物,全程配合得像个去出差的上班族。
谁能想到,这个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几岁的小伙子,手里已经攥着七条人命。从14岁第一次动刀,到23岁连续猎杀六名同性恋者,他的刀下亡魂,最小的才二十出头。
更让人唏嘘的是,这个被称作"京城连环杀手"的男人,曾经是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系的高材生。他的人生,本应该是另一个模样。
1980年,李义江出生在山东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他的父母都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职工,常年在千里之外的戈壁滩上工作,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儿子。
第三个孩子的到来,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多少喜悦。父母商量后做出了一个决定:把刚出生的李义江送到北京,寄养在姑姑家。
姑姑是个善良的女人,结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对这个从天而降的侄子视如己出。她给小李义江穿最好的衣服,做他最爱吃的炸酱面,晚上搂着他讲故事,把全部的母爱都倾注在了这个孩子身上。
那是李义江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姑姑家住在北京西城的一条胡同里,院子里种着石榴树,夏天的时候,小李义江就坐在树下啃西瓜,听收音机里的评书。他聪明、安静、嘴甜,街坊邻居都喜欢这个眉眼清秀的小男孩。
如果时光能永远停在这一刻,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可惜,命运的齿轮从他12岁那年开始逆转。
1992年,李义江12岁了。姑姑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差,加上姑父一直有意见,实在无力再继续抚养。父母只好把他接回了新疆昌吉——那个他从未谋面的"家"。
从北京的胡同小院,到新疆的戈壁小城,环境的落差还在其次,真正让李义江崩溃的,是这个所谓的"家"。
母亲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发病的时候毫无理智,抄起什么就打什么。两个哥哥比他大好几岁,早就摸清了规律——只要母亲一发病,立刻溜得无影无踪,把最小的弟弟单独留在那里承受暴风雨。
父亲则是个酒鬼,每天下班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灌二两白酒,喝醉了就骂人,骂完了倒头就睡,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
李义江便成了这个家里唯一的出气筒。母亲的耳光、父亲的辱骂、哥哥们的嫌弃,像三座大山压在这个十二岁的少年身上。他想念姑姑,想念北京的胡同,想念那棵石榴树。
他开始变得沉默。在学校不说话,回家也不说话,像个影子一样在这个家里晃来晃去。
更扭曲的是,父母一直想要个女儿,连生了三个儿子后终于死了心,竟然把最小的李义江当成女孩来养——给他扎小辫,穿花衣服,教他做针线活。
这种反常的养育方式,在李义江心里种下了一颗畸形的种子。他开始模糊自己的性别认同,对男性产生了一种既向往又抗拒的复杂情感。
初中的李义江,已经出落得十分清秀。他身高窜到了一米七二,皮肤白皙,眉目如画,加上性格沉闷不爱说话,远远看去,真像个文静的女孩子。
为了躲避母亲的打骂,他每天放学后都主动留在教室里打扫卫生,哪怕没有值日任务也要找点事做,能晚一点回家是一点。
悲剧发生在1995年冬天的一个晚上。
那天雪下得很大,李义江磨蹭到天黑才离校。他缩着脖子闷头往家走,没留神一头撞在了一个壮汉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李义江吓得连忙道歉,他太怕被打了。
那个壮汉本来要发火,低头一看,眼前这小伙子眉清目秀的,皮肤白得像姑娘,火气一下就消了,反而咧嘴笑了:"没事没事,小兄弟,这么晚了去哪啊?"。
壮汉的语气很温和,甚至带着点亲热。李义江长这么大,除了姑姑,从来没有人这么"和善"地跟他说过话。他心里一热,竟有些感动。
"走,哥请你吃碗面。"壮汉拍了拍他的肩膀。
李义江没有拒绝。去了面馆,能晚回家,少挨一顿打,何乐而不为呢?
两人进了一家小面馆,点了几道凉菜,要了一瓶白酒。壮汉不住地劝酒,说什么"男孩子不喝酒没出息"。李义江架不住劝,一杯接一杯地喝,很快就晕晕乎乎了。
酒精麻痹了他的神经,也麻痹了他的警惕。他忘了回家,忘了挨打,甚至忘了自己是谁。他只觉得,这是他来到新疆后,最温暖的一个晚上。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他躺在公园冰冷的长椅上,下身钻心的疼,裤子被扒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那个壮汉早就不见了踪影。
李义江坐在雪地里,呆呆地看着自己身上的伤痕。他没有哭,只是死死地攥着拳头,指甲嵌进肉里,渗出血来。
那一刻,他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从那天起,李义江身上多了一把折叠刀。他每天都在街上游荡,想找到那个壮汉报仇。可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人。仇恨像一颗有毒的种子,在他心里扎下了根,越长越大。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被壮汉强暴之前,李义江手上就已经沾过血了。
1994年2月21日,昌吉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市的凶杀案。一年级学生唐某失踪了,十天后,有人在学校旁边的苗圃里发现了他的尸体。
法医鉴定结果让经验丰富的老刑警都倒吸一口凉气:死者身上中了一百多刀,下半身的生殖器被整个割掉,不知所踪。刀口又浅又密,每一刀都不致命,但加在一起,活活把人给捅死了。
警方分析,凶手连捅一百多刀却刀刀不深,说明力气不大,极有可能是未成年人。而且凶手如此残忍地割掉生殖器,明显是情杀或仇杀,针对性极强。
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和唐某同班的班长,14岁的李义江。
两人之前确实吵过架。警察传唤李义江的时候,这个少年表现得异常镇定。他身材瘦小,说话轻声细语,一副好学生的模样,答起问题来逻辑清晰,滴水不漏。
"我跟唐某就是普通同学关系,那天吵架也是因为值日的事。他失踪那天我一直在学校上自习,很多同学可以作证。"
班主任也帮他说话:"李义江是我们班的班长,学习成绩好,思想品德也好,不可能干这种事。"
就这样,李义江从警方的视线里消失了。这起命案成了悬案,一挂就是九年。
直到2003年李义江在北京落网,他才轻描淡写地交代了这段往事。
原来,他从初中起就喜欢上了同班的唐某。那是他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好感,他把唐某当成了黑暗生活里的一束光。他默默地对唐某好,帮他写作业,给他带早饭,以为这样就能换来同样的感情。
可唐某只是把他当成普通朋友,甚至渐渐疏远了他。当李义江鼓起勇气表白的时候,唐某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然后转身就走,再也不理他了。
2月21日晚上,李义江约唐某到苗圃"把话说清楚"。两人又吵了起来,唐某说了很多难听的话,骂他变态,骂他恶心。
李义江脑子里那根弦"嘣"的一声断了。他掏出藏在身上的水果刀,扑了上去。
一刀,两刀,十刀,一百刀……他像着了魔一样不停地捅,直到唐某不再动弹。然后,他割掉了唐某的生殖器——那个"背叛"了他的东西。
那一年,他才14岁。
2000年夏天,李义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这是他人生中第二束光——第一束是姑姑给的。
拿着录取通知书,他既高兴又发愁。高兴的是终于可以离开新疆那个令人窒息的家,发愁的是学费和生活费。家里早就不打算给他钱了,父母说"你自己能考上大学,就自己想办法"。
带着凑来的几千块钱,李义江踏上了北去的列车。
大学生活是清贫的。他每天只吃两顿饭,下课就去兼职,发传单、做家教、在网吧当网管,什么赚钱干什么。他沉默寡言,独来独往,除了上课就是打工,同学们都觉得他是个"怪人"。
有女生主动追求过他,觉得他长得帅,又安静。可李义江总是冷冷地拒绝。同学们开玩笑说:"你不会是同性恋吧?怎么对女孩子一点兴趣都没有?"
李义江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大二那年,他走进了一家酒吧。他不知道,这是一家同性恋酒吧。
一个姓唐的中年男人主动凑了过来。唐先生四十多岁,衣着考究,谈吐优雅,是个生意人。他请李义江喝酒,两人聊得很投机。
得知李义江靠兼职维持生活,唐先生很大方地说:"以后别那么辛苦了,有哥呢。"
那天晚上,李义江跟着唐先生回了家。
从那以后,李义江被"包养"了。唐先生给他租房子,给他零花钱,带他出入各种场合。李义江也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他全心全意地对唐先生好,把他当成了生命里的依靠。
可他很快就发现,唐先生并不专一。这个男人在外面有很多"朋友",而且越来越过分——有时候会把别人带到家里来,让李义江一起"招待"。
寄人篱下的李义江,没有反抗的勇气。他咬着牙忍受着,把所有的屈辱都咽进肚子里。
最终,他还是受不了了,收拾东西离开了那个所谓的"家"。
就在李义江最落魄的时候,他遇到了娜娜。
娜娜是隔壁大学的学生,长得清秀可人,性格活泼开朗。她是在一次兼职活动上认识李义江的,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安静帅气的男生。
娜娜开始主动追求李义江。她给他送早餐,约他看电影,在他打工的时候去陪他。周围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姑娘是真心喜欢他。
李义江坦诚地告诉她:"我是同性恋,我们不可能的。"
可娜娜不放弃。她说:"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真正喜欢的女孩子。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在娜娜的热烈追求下,李义江冰封的心开始融化。他想,也许自己真的可以做回正常人,过普通的生活,结婚生子,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两人开始正式交往。有一次约会,在娜娜的出租屋里,两人发生了关系。
事后,李义江看着身边熟睡的女孩,心里五味杂陈。他发现,自己并不是对女人完全没有感觉。也许,他真的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娜娜也以为,自己成功改变了这个男人。她开始规划未来,毕业后一起找工作,攒钱买房,然后结婚。
可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
2002年11月的一个晚上,李义江心里烦闷,又走进了一家同性恋聚集的迪厅。
在那里,他遇到了四个男人。年纪都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聊着聊着就熟了,几个人拼了一桌酒,你一杯我一杯,喝得很尽兴。
李义江心里苦,喝得特别猛。他一杯接一杯地灌,不一会儿就烂醉如泥,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等他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在一张暖气管上,手脚都被胶带缠得死死的。屋里灯光昏暗,那四个男人正围着他,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的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李义江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噩梦。
四个男人轮流侮辱了他,还对他进行了各种折磨。他们一边施暴,一边说着污言秽语,把他当成泄欲的工具。李义江喝醉了,浑身无力,只能任由他们摆布。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四个人玩腻了,丢下他走了。李义江挣脱胶带,瘫在地上,浑身疼得像散了架。
他坐在冰冷的地板上,一夜没动。
母亲的耳光,壮汉的强暴,唐先生的背叛,还有今晚的屈辱……所有的痛苦像电影一样在他脑子里回放。他想起了姑姑温暖的怀抱,想起了娜娜灿烂的笑脸,想起了自己曾经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这一切,都被毁了。
他心里最后一点光,彻底熄灭了。
第二天,李义江找到娜娜,坚决提出分手。
"为什么?我们不是好好的吗?"娜娜哭着问。
"没有为什么,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李义江说得很绝情,转身就走,没有回头。
他不能连累这个好姑娘。他的世界已经变成了黑色,而娜娜值得拥有光明。
从那天起,李义江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复仇。
李义江花了两个月时间,在三里屯、工体附近的同性恋酒吧里一家一家地找。他要找到那四个男人,一个都不能少。
2003年1月的一个晚上,他终于在三里屯的一家酒吧里,发现了其中一个男人。
他没有立刻动手。他像一头耐心的豹子,悄悄跟踪这个男人,摸清了他的住址——丰台区的一栋平房里。
然后,他开始蹲点。他发现这个男人经常去附近的网吧上网。趁对方下机离开的间隙,李义江迅速坐到电脑前,查看了对方的QQ聊天记录,记下了他的QQ号。
回到家,李义江注册了一个新的QQ号,化名"帅哥",加了那个男人。
一聊才知道,这个男人的网名叫"收费奴",意思是他可以卖身,只要800块钱,就可以和客人发生性关系,甚至接受捆绑、虐待等各种要求。
李义江心里冷笑。就是这种人,把他的人生毁了。
他化名和对方聊天,故意表现得很阔绰,说自己喜欢玩SM,愿意出高价。那个男人一听有钱,立刻答应了约见面。
2003年1月的一个晚上,李义江带着一把西班牙制的军刀,来到了那个男人的住处。进门之后,他假装要玩捆绑游戏,趁对方不注意,突然掏出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那个男人吓得脸都白了,连连求饶。
李义江没有说话。他想起了那个被绑在暖气管上的夜晚,想起了那四个人的狂笑。他一刀捅了下去。
一刀,两刀,三刀……和九年前杀唐某时一样,他刀刀都往致命的地方捅,但又故意不立刻弄死对方。他要让对方尝尝慢慢死亡的滋味。
最后,他割掉了对方的生殖器。
第一个,解决了。
用同样的方法,李义江又找到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仇人。每一个,他都是先在网上钓出来,然后约到偏僻的地方,一刀一刀地捅死,最后割掉生殖器。
除了那四个仇人,李义江还杀了两个他不认识的同性恋者。那是2002年底的事,他在网上约了两个人,交易完之后,干脆利落地杀了他们。
他说:"这种人,活着也是祸害。"
从2002年底到2003年4月,短短几个月时间,北京连续发生了六起男同性恋被杀的案件。作案地点有的在被害人家中,有的在男厕所里,还有一起是在郊外的野地里。
所有的死者都有三个共同点:同性恋、有受虐倾向、经常上一个叫"紫色男孩"的同性恋交友网站。而且,每一个死者的生殖器都被割走了。
整个北京的同性恋圈子陷入了恐慌。大家都在传,说有个专门杀同性恋的"屠夫",已经杀了好几个人了。
六起命案,手法高度一致,警方并案侦查。
专案组分析:凶手和被害人应该是通过网络认识的,而且凶手本人很可能也有同性恋倾向,否则不会知道"紫色男孩"这个网站,也不会了解这么多圈内人的喜好。
警方从最后一个被害人的上网记录查起,发现他最后联系的一个QQ号非常可疑。顺着这个QQ号查下去,线索指向了一个叫李义江的年轻人。
身份信息很快调了出来:
李义江,男,24岁,原籍新疆昌吉市,暂住东城区东直门12号楼地下室。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职员。原北京理工大学98级计算机系学生,2001年3月因交不起学费退学。
看到这份资料,警察都有些不敢相信。一个985高校的大学生,怎么会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但证据不会说谎。警方立刻组织抓捕,在东直门的小区里蹲守。然后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他们在小区里碰到了正在遛狗的李义江。
那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看到警察的时候,甚至笑了一下。
指纹比对结果很快出来了:现场提取的指纹,和李义江的完全吻合。
审讯室里,李义江很痛快地交代了所有罪行。从14岁杀唐某,到在北京连杀六人,一共七条人命,他说得轻描淡写,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警察问他为什么杀人。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一开始是为了报仇。他们轮奸了我。"
顿了顿,他又说:"后来就麻木了。看到那种人,就想杀。"
2004年4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上的李义江,穿着一身看守所的马甲,依然面容清秀。他站在被告席上,神态平静,听着检察官一条条地宣读起诉书。
当法官问他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时,他摇了摇头:"没有意见,都是我做的。"
辩护律师试图为他做精神鉴定,说他从小遭受家庭暴力,可能有心理问题。但李义江拒绝了。
"我没病。"他说,"我做的事,我自己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李义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害七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
一审判决:李义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李义江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甚至微微点了点头,像是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2004年8月20日,李义江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临刑前,法官问他还有什么遗言。
他想了想,说:"麻烦转告我姑姑,对不起,没能孝敬她。"
然后,他在法律文书上按下了手印,礼貌地对法官说了一句:
"谢谢法官。"
那一年,他24岁。
李义江的案子结束了,但留给人们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他不是天生的恶魔。他曾经是个聪明、安静、懂事的孩子,有过爱他的姑姑,有过光明的大学生活,也有过想要好好过日子的念头。
是什么把他一步步推向了深渊?
是患病母亲的巴掌?是不负责任的父亲?是15岁那年冬天的那碗酒?是唐先生的始乱终弃?还是那四个把他人生彻底毁掉的男人?
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
一个人的堕落,从来都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家庭的创伤,社会的冷漠,命运的捉弄,再加上他内心深处那颗早已扭曲的种子,最终开出了一朵沾满鲜血的恶之花。
李义江死了。七条人命,加上他自己的一条,八条生命,就这样永远地消失在了历史里。
只留下一个问题,供后来者反复咀嚼:
如果当年,有人拉了他一把,这个故事,会不会有另一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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