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冯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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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纸旧影"为“九江文史”中的一个系列,通过深入挖掘早年的报刊书籍、档案文件、照片地图等原始史料,以当代视角进行解读,多维度地展示九江近代的历史风貌。
说明:此前发布的辛亥革命元老蒋群的回忆录《九江文史 | 辛亥江西光复记(上)》《九江文史 | 辛亥江西光复记(下)》,可视为本篇的铺垫,故编者未对前篇另作解读。
【本篇资料】
书名:《大革命写真画》第九集
英文书名:War Scenes of the Chinese Revolution, Volume Nine
编纂:商务印书馆编译所
出版发行:商务印书馆,上海
出版时间:中华民国元年三月(1912年3月)初版
《大革命写真画》第九集 封面
【编纂与出版机构】
商务印书馆1897年创立于上海,是中国近代出版业的重要开创者。清末民国时期,其出版范围涵盖教科书、辞书、报刊、古籍及中外学术著作,在新式教育、知识传播和学术出版方面具有广泛影响,是当时中国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出版机构之一。
1954年,商务印书馆迁至北京,延续至今,现为中国出版集团成员单位,以工具书和学术出版见长。今天读者熟悉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及“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等,均由其出版。
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是馆内负责编辑、翻译和组织书稿的部门。《大革命写真画》第九集版权页署“编辑者: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未列个人编者姓名,该书的发行和印刷也均由商务印书馆承担。
《大革命写真画》第九集 版权页
【画册概况与史料价值】
《大革命写真画》是商务印书馆在辛亥革命期间陆续编印的一套时事摄影图集。书名中的“大革命”,即辛亥革命。该书自1911年起陆续出版,至1912年4月出至第十四集,收录了数百幅中外人士拍摄的照片等图像资料,是中国较早印行、具有重要文献价值的辛亥革命图片史册之一。
这套画册按地区和事件组织内容,涉及武昌起义、南京光复,以及上海、浙江、湖南、江西等地的革命活动。既有军政人物肖像,也有军队、战场、政府机关和社会活动的现场照片。
至第十四集出版时,距武昌起义仅半年左右。这套画册紧随革命进程陆续问世,时效性很强,部分集册初版当月便已再版。对于当时的读者,它提供了了解各省革命情况的直观途径。对于今天的研究者,画面中的人物、建筑、军事装备和活动场景,则保留了文字记载难以完整呈现的历史细节。
【本篇史料选取及解读】
《大革命写真画》第九集于1912年3月出版,收录湖南、江西两省的照片,共40幅。前19幅为湖南部分,包括谭延闿、陈作新等人物,以及长沙的军队、机关和社会活动。后21幅为江西部分,即本篇选取的原书第20—40页。
江西部分主要涉及南昌、九江两地。人物照片包括马毓宝、吴介璋等,南昌照片包括江西军政府及所属机关、军队官佐,以及誓师、募兵、欢迎同盟会江西支部职员和纪元庆祝等活动。九江部分则有民军占领后的城市景象、炮台营演习、要塞及宪兵部门官佐、赤十字会、民军炮舰和保护租界等内容。
1911年10月23日,九江率先在江西响应武昌起义。随后南昌光复,江西军政府成立。九江与南昌因而成为理解江西辛亥革命进程的两个重要地点。这组照片保存了两地革命后军政机构、军事力量及公共活动的具体面貌,为相关文字记载提供了直接的图像参照。
本画册中的影像至今仍被地方文史文章采用,如“民军占领后之九江”“九江要塞司令部全体官佐”等,仍是讲述九江光复历史时使用的重要配图。
本篇依据原版扫描件,按原书顺序逐幅呈现这21幅照片,提取原有题注和说明文字,并对相关人物、事件、机构及地点作注释与解读。
【原文】
江西都督 马毓宝
MA YÜ PAO
General of Kiangse
【注释与解读】
马毓宝,字元良,安徽蒙城人,清末毅军将领马金叙之子。辛亥革命前任江西陆军第二十七混成协第五十三标标统(标相当于现在的团,标统为主官),驻守九江。 1911年10月23日,九江新军在林森、蒋群等革命党人的发动下响应武昌起义。革命成功后,成立九江军政分府,马毓宝被推为都督。马毓宝并非主动参与革命,但作为原有部队的长官,其地位与影响,是他被推举的重要条件。
10月31日南昌光复,前两任都督因无法掌控局面相继辞职,马毓宝被推举为江西都督,于1911年12月到南昌接任。他任内改组军政府,组织省临时议会,但未能稳定局面。1912年2月,九江军绅学商各界发动倒马,要求改由李烈钧出任都督,3月,马毓宝在压力下辞职。
离开江西后,马毓宝曾任北京政府大总统顾问,获授陆军中将并加上将衔,后来又获授宝威将军,1933年去世。关于他的生平,笔者曾在《印在民国赣省钞票上的马毓宝》中作过介绍。
【原文】
前江西都督 吴介璋
WU CHIEH CHANG
Former General of Kiangse
【注释与解读】
吴介璋(1875—1926),字德裕,号复初,江苏人。甲午战争后入江南陆师学堂,毕业后从事军事教育和新军训练。此后在江西历任武备学堂总教习、陆军测绘学堂总办、督练公所总办等职。辛亥革命前任江西陆军第二十七混成协协统,是马毓宝的上级,也是当时江西新军的最高军事长官。
1911年11月1日,南昌光复后成立江西省军政府,吴介璋被推举为江西都督。然而,吴未能控制当时复杂的局面。11月中旬,在军界内部的倒吴风潮中辞职,由彭程万接任。彭程万不久也辞去职务,继由马毓宝出任都督。
此后,吴介璋追随孙中山参加护法运动,曾任广州军政府军事参赞,1923年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1926年在上海因车祸去世。
吴介璋与江西近代军事教育关系密切。他参与培养和任用了一批新式军官,李烈钧、欧阳武等人均曾得到他的提携。这批青年军官后来成为推动江西革命的重要力量,因此,吴介璋在当时江西军界颇有资望。
【原文】
江西宣抚使(一)
Commissioners of Conciliation of Kiangse (1)
【注释与解读】
这幅照片为九人合影,原书未列出各人姓名,也没有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九人有一人着军服,其余均为西式呢帽和长袍马褂,不着清廷官服。
“宣抚”有宣示政令、安抚地方之意。1911年各省光复后,传统的“巡抚”、“布政使”、“知府”等旧官名已被废除,而民国并未成立,无新的行政体系官名,故各地军政府选用带有“宣谕、抚慰、平定”含义且民众熟知的传统官名“宣抚使”,作为特派军政长官,代表都督府前往各府统筹当地事务。
【原文】
江西宣抚使(二)庄守忠
Commissioner of Conciliation of Kiangse
【注释与解读】
庄守忠,清末曾任江西巡防前路统领,后任第五十五标标统。关于他的籍贯、生卒年及早年经历,目前尚未查到可靠记载。
辛亥革命前,江西陆军第二十七混成协由吴介璋任协统,原辖第五十三、第五十四两个步兵标。第五十三标驻九江,标统马毓宝。第五十四标原驻南昌,标统齐宝善,后调往袁州。江西当局又将巡防营改编为第五十五标,由原巡防前路统领庄守忠任标统,驻守南昌。
武昌起义后,江西当局派庄守忠率部赴九江,驻扎在南门外的火柴厂。据蒋群《辛亥江西光复记》回忆,这次调兵名为充实江防,实际是监视驻九江的第五十三标和炮台部队,防止他们响应革命。九江起义时,庄守忠逃回南昌。《宣统政纪》却称其“奋力抵御”,有为败退开脱之嫌。
江西光复后,庄守忠曾任江西宣抚使。他原任的第五十五标标统一职,则在起义后由该标教练官冯嗣鸿接任。
【原文】
江西军政府
Headquarters of the Revolutionary Military Government, Kiangse
【注释与解读】
军政府是江西光复后建立的省级政权,统管军事与地方行政,财政、司法、教育等事务也在其管辖之内。
据1911年《东方杂志》刊载的《革命战事记》,吴介璋被推为都督时,军政府设于高等学堂。其后,江西军政机关曾使用清代巡抚署。巡抚署旧址位于今南昌市民德路西段经济大楼一带。照片所摄是否为巡抚署,尚待进一步核实。
民国时期,巡抚署旧址曾作为江西督军府、省政府所在地。新中国成立初期,江西省人民政府仍在这里办公,1958年迁往北京西路,此后南昌市人民政府入驻。这里既是清代省级衙署所在地,也是近现代省、市政权更替留下的一处历史旧址。
【原文】
江西总司令部
Headquarters of the General-Staff of the Revolutionary Military Government, Kiangse
【注释与解读】
江西总司令部是革命后办理军事指挥事务的机构,主要涉及部队指挥、调动与军事部署。原书英文题注使用“General-Staff”,有总参谋部之意,与中文“总司令部”并不完全对应,本文仍依中文题名。
有文章称,总司令部曾设于小营坊军营(今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与民德路交汇处西南侧的小营坊巷一带),目前尚待考证。
【原文】
江西司法部
Headquarters of the Judiciary, Kiangse
【注释与解读】
江西司法部是军政府所属的省级司法机构,负责地方司法事务。1912年李烈钧接任都督后,改组军政府,将各部改为司,其中包括司法司。当时另有高等审判厅、高等检察厅,分别办理审判与检察事务。
有资料称,司法部直接使用清代江西按察使司署。按察使司署俗称臬署,旧址位于今民德路中段、南昌三中斜对面,其东南角在民德路与象山北路交界处,西北部分后来改建为南昌市第一医院住院部。
【原文】
江西宪兵司令部
General-Staff of the Kiangse Gendarmerie
【注释与解读】
宪兵是军队中负责维持军纪、执行军事警察任务的部队。近代中国采用的“宪兵”名称与制度,主要经日本传入。清末编练新军时,又使用“陆军警察”的名称。1908年颁布的《陆军部奏定陆军警察队章程》,规定其职责包括稽查军人纪律、巡察驻地,并协助地方行政与司法警察办事。
江西在清末已有筹设陆军警察的记载。《清朝续文献通考》记述,宣统二年(1910),江西巡抚冯汝骙因筹办陆军警察等营,派员前往直隶采购军马。这说明,江西军事警察制度的筹建,在辛亥革命以前已经开始。不过,清末筹设的陆军警察与照片中宪兵司令部之间的人员、编制承接关系,仍须进一步核实。
照片为司令部人员在一座传统建筑前的合影,原书没有注明姓名和地址。目前尚未查到能够与画面对应的驻地记载,具体位置待考。
【原文】
江西民军第五十标全体官佐
Officers and Assistants of the Fiftieth Battalion of the Kiangse Revolutionary Army
【注释与解读】
“民军”是辛亥革命时期对革命军队的通称,其中包括响应革命的原清军。“标”是清末新军的编制单位,大致相当于后来的团,步兵一标通常辖三个营。“官佐”指部队中的军官及相关佐职人员,因此这是一张军官合影,并非全标官兵合影。英文题注将“标”译为 Battalion,即“营”,与中文所指的编制层级不完全对应。
这张照片最需要注意的是“第五十标”的番号。清末江西陆军第二十七混成协下辖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标,另有庄守忠统带的第五十五标。而第五十标属于湖南新军第二十五混成协。
原书中文明确题作“第五十标”,英文也写作Fiftieth,两者一致。目前尚无足够材料判断,这是否与革命后的番号调整有关,或属于编印时的题注错误。
【原文】
江西民军内河水师全体官佐
Officers and Assistants of the Revolutionary Inland Navy, Kiangse
【注释与解读】
这也是一张军官合影。内河水师是清代负责在内陆江河、湖泊等水域执行军事防御、缉捕盗匪和巡防任务的水上武装部队。与之对应的是负责海口防守、沿海巡防和缉捕海盗的“外海水师”。浙江、广东、湖北、江西等省均设有内河水师。
清代江西的水防有长期的营制基础。据光绪《江西通志》卷十七记载,同治七年(1868)设湖口镇左营,即吴城营,分防湖口以内的姑塘、南康、渚矶一带。同年设湖口镇后营,即饶州营,分防都昌、鄱阳、康山一带。这些驻防区域涉及鄱阳湖及通江水道。
辛亥革命中,江西内河水师也参与了政权更替。蒋群在《辛亥江西光复记》中回忆,九江光复后,他与刘世均率兵前往南昌,沿途“鄱阳湖和内河水师都来归附”,响应革命。本照片题作“江西民军内河水师”,与这一历史背景相符。
目前查到的江西内河水师资料仍较有限。照片摄于一座建筑门前,原书未注明地点。建筑门窗带有西式风格,但尚无足够依据将其确定为南昌、吴城或九江的某处水师衙署。
【原文】
江西马都督在南昌大校场誓师
Ma Yü Pao, General of Kiangse, Taking Oath Before His Troops in the Execution Ground, Nanchang
【注释与解读】
照片记录了马毓宝担任江西都督期间,在南昌大校场举行誓师活动的场面。官兵在场地上列队,后方竖立旗杆。结合马毓宝的任职时间,照片应摄于1911年12月至1912年3月之间,具体日期尚未查明。
“校场”是旧时操练、检阅军队的场所。南昌大校场位于旧城顺化门外,大致对应今天八一广场一带。据南昌市城市管理部门公布的沿革资料,光绪年间,清政府在这一带开辟大校场,用于训练新兵,民国时期周边仍是驻军营区。1952年起,这一带辟建城市广场,原名人民广场。1977年,为纪念南昌起义五十周年,兴建八一南昌起义纪念塔。经过多次扩建和改造,形成了今天的八一广场。
原书英文将“大校场”译作 Execution Ground,意为“刑场”,与中文题注的含义并不一致。不过,当时一些地方的校场也兼作刑场,用来公开处决犯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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