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厨房里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暗地里肯定不止一窝了。那么,如果发现的就是一窝呢?
浙江瑞安一男子张先生因为诈骗被判刑7年,去年出狱后一看账号,天塌了。他被抓之前,账户里明明还有50余万,现在一查,早已被某些人分批提现弄走。
张先生当然不肯就此罢休,在网上寻求帮助,找人曝光,并发现微信零钱里1.9万是转入了另一个微信账号里,而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竟然是一名郭姓警官的。
目前有2点,
一是,郭姓警官已经承认了,1.9万是他转走的。
厉害吧,就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转走一名罪犯账户里的钱,又是通过什么神级手段转走的。
二是,他对另外47万去哪里了,不知道。且其他的情况,必须经过组织允许后,才能回应。
这点就是牛x了,直到此时此刻,他居然还能理直气壮的说什么“经过允许才能回应。”这就好比一个小偷,被人赃俱获的抓到后,法官问他“你伏不伏法”,他说:这个吧,我得问一下我的同伴。
有意思的是,此事件之中,连法院都不好意思替某些人打掩护了,直接神级“补刀”称:这笔近48万的资金划扣“并非司法执行”。
所以,一个被羁押的人,他账户里的钱去哪了呢?这里面的情况细思,简直不要太惊人了。当账户的主人,无法接受验证码、无法刷脸、无法登录自己的账户时,他们,能随随便便把里面的钱,划走。
诈骗犯确实可恶,但诈骗犯,好歹还得想出一套骗术、谎言来骗你。可这个新闻里把钱从别人账户里划走的人呢?
不需要原账户主人的任何一个操作,轻轻松松随随便便,想划走就划走。
一只蟑螂是偶然,一窝蟑螂是生态。
四个字,神通广大。
再顺带多说一句,张先生账户里的“资金异动”(他们用的是这个词),发生在他刚被抓后一两个月内,距今已经过去6年之久……这意味着,人员调动、系统记录归档、设备更换等各个环节的阻力已经几乎拉满了。就算真的去查,又还能找到原来的人,真真切切的去处罚吗?
可如果没法办,或是办不了,那么下一个被羁押的人,到最后他的账户里会不会只剩下8块4毛3?
我在这条新闻里看到一条比较可笑的评论,意思是,这名男子张先生,本身就是个罪犯,那么他账户里的钱被别人弄走了,也是他活该,罪有应得。
这显然是错的离谱。
张先生犯的罪,七年刑期已经付了。那47万不是赃款,连法院没有判没收。某些人凭什么悄悄偷走?
一个人犯了法,不等于他账户里的每一分钱都自动变成了谁都可以拿的东西。这一点,无论放在哪个正常的国家和社会,都是一定是会被承认的。如果你不承认,只能说明你不正常。
至此,我们的某些队伍里,是不是真的混入了一些不入流的家伙?这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了。
墙上规章字字金,门后老鼠啃穿心。
你必须承认,警察的大舅子、小姨子,他不一定也是警察,他很可能就是个罪犯。如果这个罪犯进了队伍,恐怕也本性难改。
这不是个例!就在今天晚上,我还看到了另一条新鲜出炉的新闻报道:民警玩忽职守,犯人未被羁押。两名嫌犯在“取保监居”时又疯狂作案13起。更讽刺的是,最终对那位民警的刑罚结果是“定罪免刑”。
我去搜了一下这条报道,这名警察已经不是简单的失误了,他是明知道应该拘捕嫌疑人,却不拘捕;更是以“不实理由”帮他们逃避羁押;最严重的是,执行地派出所称,从未收到该民警邮寄给他们的监视嫌犯的文书……他为什么要这么干?
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一边是疯狂的13起犯罪,另一边是“免于刑罚”,这视觉冲击,拍电影的话,效果绝对拉满了。可放在现实里,我只感到既讽刺,又令人感到沮丧。
这两件事一起看,共同点不只是单纯的“坏”,更是程序只在纸面上走完了,可在现实里,根本就是无所顾忌、反向兜底。
因此,还是开头那句话,发现一只蟑螂是偶然,发现一窝还不当回事,那就是生态出了问题。而生态坏了,上面这些可怕的画面,就永远“在路上”,永远“在继续”,永远不会是最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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