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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原告,将俞某、龚某两名自然人列为被告,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20日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庭审由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张某,该诉讼事项将直接影响涉事双方关于物业服务权责、相关费用核算的最终认定结果。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俞某、龚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年11月20日10: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庭院部第八法庭 案号(2026)沪0151民初12812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正式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案件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民事案件,目前公告披露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案号为(2026)沪0151民初12812号,截至公告发布阶段,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环节,后续庭审将围绕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权责约定、服务履约情况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核查,相关审理进展也将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公开推进。

点评分析
本次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原告发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是企业通过司法途径厘清服务权责、追讨相关费用的常规维权动作。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后续结果将直接明确双方权责划分,既有助于企业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也能为同类纠纷处理提供合规参照,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