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素军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属地海事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严格依照海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所有处罚流程均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意味着涉事主体需按期足额缴纳相应罚款,同时其相关海事作业行为的合规记录也将被纳入海事管理信用监管范畴。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王素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9*******3919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704201008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9 作出处罚机关温州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王素军,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4201008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9*******3919,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温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所有海事活动相关主体,需严格遵守船舶进出港报告相关规定,主动履行法定报告义务,共同维护海上通航与作业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素军成立日期2016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王素军,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郏县渣元乡寺街村。
点评分析
本次温州海事局对自然人王素军的700元小额处罚,系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轻微违规行为,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属于海事领域常规监管举措。该事件不涉及企业主体,未关联任何经营主体的核心业务与重大权益,对相关涉事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几乎无实质影响,也不会引发行业层面的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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