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月十六日公布,两批次绿豆水晶粉皮及其制品样本被检出不符合《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规例》)规定。中心正跟进事件。……(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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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月十六日公布,两批次绿豆水晶粉皮及其制品样本被检出不符合《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规例》)规定。中心正跟进事件。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庄记牌纯绿豆水晶粉皮
重量:五百克
生产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
来源地:中国
总经销商:庄记食品贸易公司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从上述总经销商出售及供应的绿豆水晶粉皮及其制品抽取两个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两个样本分别含百万分之六十九和六十一的脱氢醋酸钠,不符合《规例》的规定。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有关事宜,并指示其将受影响个别批次产品停售、下架及进行回收。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市民及业界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经销商热线3706 5528,查询相关批次产品的回收事宜。」
根据《规例》,脱氢醋酸钠不准用于绿豆水晶粉皮。任何人如售卖不符合《规例》中防腐剂要求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表示,风险评估显示,按该两个样本检出的脱氢醋酸钠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影响健康的风险不大。
中心已就事件通知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跟进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日期: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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