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车帝尊界V800事件发酵至今,舆论场上的争论大多停留在测试方法科不科学、踏板断裂是不是缺陷这个层面。但这些都只是表象,真正的问题只有一个:一个靠车企广告和成交佣金活着的平台,凭什么拥有对车企产品的结论性评价权?
一、先看清懂车帝到底靠什么活着。懂车帝2023年从字节跳动分拆,2024年完成约六亿美元融资,投资方包括泛大西洋投资、红杉中国、KKR、高榕创投,投后估值约三十亿美元(约两百一十七亿元人民币)。二零二六年二月彭博社报道其正考虑赴港IPO。它的钱从哪里来?经济日报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七日的评论把话说得很直白:消费者依赖懂车帝的测评内容做购车决策,内容带来用户规模,用户规模让车企和经销商愿意付费购买信息流广告和经销商线索导流服务。评测是引流的核心抓手,而广告和线索转化是变现的唯一路径。文章直接定性,这样的商业模式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存在利益冲突,很难建立公信力。
懂车帝还不止于传统广告,它已转向CPS按成交付费,通过“卖车通”等工具绑定超过三万家经销商,直接介入交易链条。它的收入与车企和经销商的成交量深度捆绑,而成交量又高度依赖于平台内容所塑造的品牌认知和购买意愿。网传的二百四十五亿营收已被懂车帝官方通过第一财经、北京日报、上海证券报等多家媒体明确否认,称为AI生成的不实信息。公司从未对外发布营收数据。但无论具体数字是多少,它的收入来源指向同一处:它靠被它评价的那些对象养活。这一点,懂车帝从未否认。
二、主体隔离,隔的是部门,不是利益。网络测评活动规范要求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显著提示。但披露管的是透明化,不是禁止。它假设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告知观众来化解。这个假设在懂车帝的体量面前不成立。当一个平台的收入根基来自它所评价的对象时,披露利益关系并不能恢复独立性。说一款车好可能巩固大客户关系,说一款车差可能制造流量事件并震慑其他车企的广告预算。这两种激励同时存在于同一个商业主体的账本上时,独立性在起点上就已经不存在了。
懂车帝提出的商测分离,在人员、业务、考核、财务上做隔离。但隔离的是部门和人事,隔不了收入来源。集团的整体利润仍然来自车企和经销商,测评内容的好坏最终仍然要通过这个利润池来兑现。利益在同一个锅里,隔离部门没有意义。真正的隔离必须是收入来源的隔离。做测评的法人主体,不能同时从被测评方或其关联方获取广告、佣金、赞助等任何商业利益。
三、懂车帝不是孤立的“坏孩子”,它是抖音生态的终端表现。往深一层看,懂车帝的问题不是一家子公司的测评失范,而是它所依附的整个抖音生态在商业模式上就内嵌着一种结构性的角色错位。抖音早期的逻辑是清晰的广告模式:算法分发内容吸引注意力,把注意力卖给广告主,商家在站外完成交易,抖音赚流量过路费。但二零二零年十月抖音切断直播间第三方外链是一个分水岭。它不再满足于只做流量入口,而是要把交易本身也锁进自己的体系里。商家想在抖音卖货就必须开抖音小店,投的每一分广告费都留在抖音生态内完成内容种草、交易支付的闭环。到二零二五年,电商广告已占抖音平台广告总收入的约百分之五十。巨量千川这个核心投放平台被从商业化部门整体划入电商部门。广告部门和电商部门不再是两个独立的生意,而是同一台变现机器的两个齿轮。
当平台同时拥有下面四种身份时,它所声称的规则中立在结构上就不可能成立。它是立法者:平台制定流量分配规则、搜索排序算法、内容推荐机制、商家行为规范。什么内容被放大,什么商品被优先展示,什么行为被处罚,规则由平台单方制定。它是执法者:平台执行自己制定的规则,判定商家是否违规、是否限流、是否下架。当平台同时是规则执行者和规则受益者时,执法的公正性就退化为是否符合平台自身利益。它是裁判者:在商家之间、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中,平台充当裁判。但当平台自己通过抖音电商、本地生活等业务下场参与交易时,裁判和运动员就是同一个人,他下场捞钱。抖音电商GMV在二零二四年预计超过三点五万亿,二零二五年全年逼近四万亿。平台不再只是收租的房东,而是交易链条中最大的利益方之一。当平台的收入直接取决于生态内交易规模的增长时,它对什么内容该被看见、什么商品该被推荐的每一次判断,都同时是一次商业决策。懂车帝就是这套四重角色合一逻辑在汽车垂直领域的终端表现。一个同时制定流量规则、执行平台规则、裁决交易争议并下场参与交易的生态,无论内部设多少隔离墙、发多少份利益披露,它在结构上就不具备生产独立评价的能力。
四、法律框架已经就位,缺的是回过神来的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商誉。一个与被评价对象存在结构性利益冲突的主体,使用未经方法论证的非标测试发布结论性判断,再通过自身流量生态放大传播,这在法律定性上完全可能落入以测评之名行商业诋毁或不正当竞争之实的范畴。关键不在于他有没有编造一个完全虚假的事实,而在于他是否选择性呈现预设立场,以影响他人交易为目的使用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还禁止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当一个平台利用自己控制的流量分配权和内容分发权,系统性的优待自营业务或关联业务,同时贬损或压制生态内与自己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时,这种自我优待就不是普通的商业策略,而是对竞争秩序的扭曲。
反垄断法则针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禁止其滥用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抖音在短视频和直播电商领域的体量已经使其流量分配规则具有了基础设施属性。当一个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同时是基础设施上最大的商户之一时,反垄断法上的自我优待问题就不再是学术讨论,而是现实的执法命题。抖音在二零二五年八月已被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通报的问题包括二选一、技术手段干预定价等。这说明监管并非完全没有回过神来,但目前的介入仍然是个案式的、地方性的、约谈式的,尚未触及平台四重角色合一这一结构性根源。
五、结论。懂车帝的两百亿估值建立在测评引流、广告变现的闭环之上。这个闭环的每一个环节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它的收入来自车企和经销商,它的影响力来自对车企产品的评价。让一个靠被评价者养活的主体去评价被评价者,无论内部怎么隔离怎么披露,独立性在起点上就已经不存在了。这不是通过内部隔离、利益披露或更严谨的测试方法可以修复的缺陷,这是商业模式本身与测评独立性之间的根本矛盾。当一个主体的生存依赖于它所评价的对象时,它对评价权的行使在法律上就应当被作为具有竞争属性的市场行为来审视,而不是作为中立的信息提供来宽容。要解决懂车帝们的问题,不能只盯着懂车帝,需要让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真正穿透到平台生态的规则制定权和自我优待层面。这不是要求平台不做生意,而是要求平台在做裁判和做运动员之间必须做出法律上的切割,而不是组织架构图上的切割。裁判员和运动员不能是同一个人,这是底线。
转自苏春莉律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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