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中国

一、项目背景:广州城区关键交通工程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是广州市重点市政交通项目,隧道南起康王路、北接广园西路,下穿东风西路、流花湖公园等区域,全长约 2 公里,串联荔湾、越秀、白云三区,也是广州火车站片区升级改造的重要配套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大、民生关注度高。本次涉事标段为土建 3A、4、6 标施工总承包(3A 标),由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企业简介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2 月,属国有全资企业,前身为广州工程承包总公司,2008 年完成合并重组,是广州市建筑集团旗下核心二级集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集团以建筑施工、工程服务、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同步布局建筑设计、物业管理等配套板块,旗下共有 23 家下属企业,资产规模超百亿,长期参与广州及省内大量市政道路、房建、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是本地老牌工程建设国企。

三、违规情况与处罚结果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项目监管核查中查实:2026 年 6 月 23 日,该公司在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 3A 标施工过程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相关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视频以及佐证材料予以固定。 针对该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粤穗交运罚﹝2026﹞3 (2026) 08170001 号),作出处理: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 69792.51 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行为认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 处罚适用法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早在此前的2026年8月11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已就该项目另一项安全违规作出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6﹞3(2026)07170002号。 违法事实:项目基坑属于危大工程,企业未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危大工程验收,便直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相关事实有询问笔录、视频资料、其他材料等证据佐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认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本次处罚金额10000元。

四、行业思考

隧道、深基坑都属于高风险地下工程,设计图纸是保障结构安全、防水稳定的核心底线,基坑危大工程验收是安全管控的前置关口,二者缺一不可。哪怕只是局部工序偏离图纸、跳过验收流程,都极易埋下隐蔽的安全和质量隐患。

近年交通、住建主管部门持续强化市政重点工程过程监管,质量核查、危大工程管控贯穿施工全周期,按图施工、材料报验、工序验收均属于刚性管控节点。 对施工企业而言,重大市政项目不能一味抢抓工期,质量、安全两条底线必须守住。行政处罚记录将归集至建筑市场信用平台,对企业后续投标、信用评价带来潜在影响。企业应当压实项目部主体责任,完善技术交底、现场旁站、内部自检制度,严防不按图施工、危大工程未验即施工这类典型问题重复发生。

信息来源: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