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17条,针对优待落地难、适老化不足、监督刚性弱等实际问题立法,重点解决优待服务实际痛点,提升制度可执行性。
《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 起点新闻客户端,西安市第一医院,3分钟
一走进西安市第一医院老年病科,每个病房门口用不同的水果图片标识,方便老人记忆。除此之外,作为老年友善医院,该院还设置专门的绿色通道、专人协助老年人挂号、就诊,病区还提供老花镜、计量勺、针线包等贴心服务。
作为一名长期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生,老年病科主任王芳对即将施行的《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充满期待:
王芳:“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上、就医上存在很多的不方便的地方,家庭的照护确实负担大。养老的一些补贴,长护险,确实能解决很多老年人的问题,我觉得不光是生活上的一些照护上,包括疾病的早筛这方面给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出台的政策更好的话,这种晚年生活是非常幸福的。”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一处处长张黎说,立法调研中发现,原有敬老优待政策分散在各部门文件,缺少统一法规,部分条文“按照有关规定”表述过多,部分优待标准不够细化,配套细则跟不上,出现条款悬空。法律责任惩戒力度弱,投诉举报渠道不畅,多部门交叉投诉不知道由谁牵头协调处理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就医、办事服务等问题,《规定》明确。
张黎:“交通优待年龄下调,从70周岁下调至65周岁,并要求交通场站设置老年人购票窗口、等待专区,公交设置老年专座等。明确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收费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公共文体设施设置时段对老年人减免开放;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中医药保健指导;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心理关怀、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规定》要求政务、银行、邮政、电信、医疗机构等必须保留人工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对行动不便无人陪同老人提供特殊关照;户政业务对重度残疾、卧床等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采集信息;鼓励公证、金融、不动产、基层医疗上门服务制度,解决高龄失能、重病老人出门办事难的痛点;同时鼓励开展智能技术培训,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张黎:“一方面强化‘刚性约束’,针对优待单位拒不履行义务问题,设置责令整改和逾期不改予以通报批评的法律责任,解决缺少惩戒手段的问题。另一方面采取‘柔性引导’,对鼓励性内容加以积极引导,推动相关单位从‘被动执行’向‘主动服务’转变,彰显西安市的人文关怀与城市温度。”
转自:陕视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