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招远)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招远市针织厂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规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被处以罚款 26.8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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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

公开工商资料显示,招远市针织厂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 391 号,注册资本 3403 万元。据企业登记信息,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针织品、服装生产销售,同时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多项业务。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